晦立幡戒严,谓司马庾登之曰:“今当自下,欲屈卿以三千人守城,备御刘粹。”登之曰:“下官亲老在都,又素无部众,情计二三,不敢受此旨。”晦仍问诸将佐:“战士三千足守城否?”南蛮司马周超对曰:“非徒守城而已,若有外寇,可以立功。”登之因曰:“超必能力,下官请解司马、南郡以授之。”晦即于坐命超为司马,领南义阳太守;转登之为长史,南郡如故。登之,蕴之孙也。
帝以王弘、檀道济始不预废弑之谋,弘弟昙首又为帝所亲委,事将发,密使报弘,且召道济,欲使讨晦。王华等皆以为不可,帝曰:“道济止于胁从,本非创谋。杀害之事,又所不关。吾抚而使之,必将无虑。”乙丑,道济至建康。
丙寅,下诏暴羡之、亮、晦杀营阳、庐陵王之罪,命有司诛之,且曰:“晦据有上流,或不即罪,朕当亲帅六师为其过防。可遣中领军在彦之即日电发,征北将军檀道济骆驿继路,符卫军府州,以时收剪,已命雍州刺史刘粹等断其走伏。罪止元凶,馀无所问。”

资治通鉴·宋纪二

历史长河中宋朝风云变幻

  1. 晦立帜戒严,司马庾登之拒绝三千守城之命
  • 晦立帜戒严,宣布将亲自率军前往前线。面对司马庾登之的疑虑和反对,晦坚持认为需要足够的兵力以备不时之需。
  1. 南蛮司马周超力保司马庾登之,建议其可为守城将领
  • 南蛮司马周超对庾登之说:“非徒守城而已,若有外寇,可以立功。”他力荐庾登之担任这一重要职责,以增强防御力量。
  1. 王弘、檀道济不参与废弑阴谋,皇帝欲令其讨晦
  • 尽管王弘及檀道济最初并未直接参与废黜刘骏的阴谋,但皇帝仍决定使用他们来对抗刘骏势力,并准备派他们讨伐刘骏。
  1. 王华等反对皇帝用王弘和檀道济讨伐刘骏
  • 然而,包括王华在内的许多朝中重臣坚决反对使用王弘和檀道济,认为他们只是胁从,并无大志。他们认为皇帝过于依赖外部力量,可能会带来更大风险。
  1. 帝亲帅六师为其过防,命雍州刺史刘粹等断其走伏
  • 皇帝亲率6万大军前去防范。同时,命令雍州刺史刘粹等部队切断刘骏的逃路。他们计划一举消灭刘骏及其党羽,确保宋朝的安全。
  1. 刘骏被擒,元凶之罪被明正典刑
  • 经过激烈的战斗,最终成功俘获了刘骏。皇帝宣布对刘骏及其同谋的罪行进行公开审判,并对刘骏执行了死刑。这一举动标志着宋朝历史上的一场重大政治斗争落下帷幕。
  1. 余党无所问,唯杀营阳、庐陵王之罪
  • 对于其他未参与政变或与刘骏有联系的人,皇帝表示不予追究。此次行动的重点是针对刘骏的主要支持者及其罪行,而非其他任何人。
  1. 诏暴羡之、亮、晦杀营阳、庐陵王之罪
  • 皇帝下诏公布对羡之、亮、晦三位大臣因杀害营阳王、庐陵王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命令相关部门执行诛杀。这一举措旨在维护朝廷内部的稳定和权威。
  1. 司马庾登之请求解除职务,改任长史
  • 庾登之在这次事件之后,感到自己无法胜任防守任务,于是请求解除自己的职务,改为担任长史一职,负责协助司马庾登之处理政务。这一变动体现了皇帝对庾登之的信任与支持。
  1. 司马庾登之辞职后,转长史为南郡太守
  • 在辞去长史职位后,庾登之被任命为南郡太守,继续负责南方地区的事务。这一变化有助于他更好地管理南方地区,同时也为他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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