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子伟之为皇太子。以始兴王濬妃父褚湛之为丹阳尹。湛之,裕之之兄子也。濬为侍中、中书监、司徒、录尚书六条事,加南平王铄开府仪同三司,以南兗州刺史建平王宏为江州刺史。太尉司马宠秀之自石头先众南奔,人情由是大震。以营道侯义綦为湘州刺史,檀和之为雍州刺史。
癸丑,武陵王军于鹊头。宣城太守王僧达得武陵王檄,未知所从。客说之曰:“方今衅逆滔天,古今未有。为君计,莫若承义师之檄,移告傍郡。苟在有心,谁不响应!此上策也。如其不能,可躬帅向义之徒,详择水陆之便,致身南归,亦其次也。”僧达乃自侯道南奔,逢武陵王于鹊头。王即以为长史。僧达,弘之子也。王初发寻阳,沈庆之谓人曰:“王僧达必来赴义。”人问其故,庆之曰:“吾见其在先帝前议论开张,执意明决;以此言之,其至必也。”
资治通鉴 · 卷一百二十七 · 宋纪九
立子伟之为皇太子。以始兴王浚妃父褚湛之为丹阳尹。湛之,裕之之兄子也。
译文:立其子伟之为皇太子,任命始兴王浚的妃父褚湛之为丹阳尹。褚湛之是褚(即褚裕之)的侄子。
注释:皇子,指儿子;太子,是皇帝的儿子。立子伟之为皇太子是指确立他为太子的身份,成为皇位的继承人。丹阳尹是中国古代官制名,是掌管地方行政事务的官员。这里的“妃父”指的是妻子的父亲,也就是褚湛之娶了始兴王浚的妃子,因此被任命担任官职。褚湛之是褚裕之的兄弟之子,所以在这里被称为“侄儿”。
赏析:这段文字记录了一个历史事件,即宋文帝刘义隆决定立其子伟之为皇太子的决定。这个决策可能是出于对国家未来稳定的考虑,也可能是基于对褚湛之的信任或者其他因素。褚湛之被任命为丹阳尹,说明他的才能和地位得到了认可。同时,文中提到的“方今衅逆滔天,古今未有”,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不安,也为整个事件的紧张气氛增加了一层厚重的背景。
以始兴王濬妃父褚湛之为丹阳尹。湛之,裕之之兄子也。
译文:任命始兴王浚妃父褚湛之为丹阳尹。褚湛之是褚裕之的哥哥的儿子。
注释:始兴王浚妃父,指的是始兴王浚的妃子的父亲,也就是褚湛之娶了始兴王浚的妃子,因此被任命担任官职。褚湛之是褚裕之的哥哥的儿子。这里的“兄子”指的是哥哥的儿子。
赏析:这段文字描述的是宋文帝任命褚湛之为丹阳尹的事件。褚湛之被任命为丹阳尹可能是基于他对政治的忠诚和能力。同时,这里的“始兴王浚妃父”表明了褚湛之与始兴王浚的关系,进一步强调了他的地位和重要性。
濬为侍中、中书监、司徒、录尚书六条事,加南平王铄开府仪同三司,以南兖州刺史建平王宏为江州刺史。
译文:司马濬担任侍中、中书监、司徒、录尚书六条事宜,并加号南平王铄开府仪同三司,以南兖州刺史建平王宏为江州刺史。
注释:司马濬在宋文帝时期担任多种职务,包括侍中、中书监、司徒等,并且还拥有开府仪同三司的称号。南平王铄则是被封为开府仪同三司,这在当时是一种非常高的荣誉。而南兖州刺史则是对建平王宏的一种任命,让他担任这一职务,这显示了朝廷对他的信任和期望。
赏析:这段文字记录了宋文帝时期的一次人事变动。司马濬被任命为多个职位,包括侍中、中书监、司徒等,这些职位在当时都是非常高级的官职,能够掌握很大的权力。同时,他还被封为南平王铄的开府仪同三司,这是一种很高的荣誉,意味着他在朝廷的地位很高。此外,他还被任命为南兖州刺史,这是对他工作能力的一种肯定。
太尉司马宠秀之自石头先众南奔,人情由是大震。以营道侯义綦为湘州刺史,檀和之为雍州刺史。
译文:太尉司马宠秀之从石头城率先投奔南方,因此人心大受震动。任命营道侯义綦为湘州刺史,檀和之为雍州刺史。
注释:太尉,指太尉这一官职;司马宠秀之是当时的太尉,他因为某种原因从石头城首先向南方撤退,导致人们情绪激动。营道侯义綦被任命为湘州刺史,这是对其才能的认可和重用。檀和之则被任命为雍州刺史,这也是对他能力的肯定。
赏析:这段文字描述了宋文帝时期一次重要的逃亡事件。司马宠秀之作为当时的太尉,他的行为直接影响了人们的士气和心态。而随后的任命则反映了朝廷对于不同官员的不同需求和期望。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可以看出朝廷对于官员的态度和行为有着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同时,这也体现了朝廷对于稳定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