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扬州刺史颜竣遭母忧,送丧还都,上恩待犹厚,竣时对亲旧有怨言,或语及朝廷得失。会王僧达得罪,疑竣谮之;将死,具陈竣前后怨望诽谤之语。上乃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劾奏,免竣官。竣愈惧,上启陈谢,且请生命;上益怒,诏答曰:“卿讪讦怨愤,已孤本望;乃复过烦思虑,惧不自全,岂为下事上诚节之至邪!”及竟陵王诞反,上遂诬竣与诞通谋,五月,收竣付廷尉,先折其足,然后赐死。妻子徙交州,至宫亭湖,复沉其男口。
六月,戊申,魏主如阴山。
上命沈庆之为三烽于桑里,若克外城,举一烽,克内城,举两烽,擒刘诞,举三烽;玺书督趣,前后相继。庆之焚其东门,塞堑,造攻道,立行楼、土山并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上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奏免庆之官,诏勿问,以激之。自四月至于秋七月,雨止,城犹未拔。上怒,命太史择日,将自济江讨诞;太宰义恭固谏。乃止。
下面是对《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九·宋纪十一中颜竣遭母忧送丧还都的诗句的逐句释义、译文和赏析:
- 诗句原文及注释:东扬州刺史颜竣遭母忧,送丧还都。上恩待犹厚,颜竣时对亲旧有怨言,或语及朝廷得失。会王僧达得罪,疑颜竣谮之;将死,具陈颜竣前后怨望诽谤之语。 国怨则示化有亏,民贫则君无所取。愿弛兹盐禁,使沛然远及,依《周礼》置川衡之法,使之监导而已。 诏曰:“民利在斯,深如所陈。付八座议可否以闻。” 司徒、录尚书、彭城王勰,兼尚书邢峦等奏:“琛之所列,富乎有言,首尾大备,或无可贬。”
- 译文:东扬州刺史颜竣因母亲去世回家守丧,回到京城受到恩遇仍很丰厚。颜竣此时对亲旧有所抱怨,甚至谈论朝廷的事情。正好王僧达因为犯错被处死,颜竣怀疑是颜竣诬陷了他;将要死的时候,详细陈述了颜竣过去怨恨、诋毁的言论。皇上于是让御史中丞庾微之弹劾颜竣,罢免了他的官职。颜竣更加恐惧,向皇上上启谢罪,同时请求保留自己的性命。皇上更加恼怒,下诏说:“你讥讽攻击、心怀怨恨,已经辜负了我的期望;然而你又过于烦扰心思,恐怕不能保全自身,这难道是为臣子忠诚恭敬的至高表现吗?”到竟陵王刘诞反叛的时候,皇上就诬陷颜竣与刘诞通谋,五月,收捕颜竣交给廷尉。先用刑杖打断了他的脚,然后才赐他自杀。颜竣的妻子儿女流放到交州,到了宫亭湖,又沉没了他们的男儿的尸体。六月,戊申,魏主去阴山。皇上命令沈庆之在桑里设置三烽,如果攻克外城,就点燃一烽,攻克内城,就点燃两烽,擒获刘诞,就点燃三烽;特派玺书督促他,前后相继。沈庆之焚毁了东门,填塞壕沟,建造攻城通道,设置了行楼和土山以及各种攻城器材,由于天长日久的雨一直下个不停,不能攻进城去。皇上派御史中丞庾微之上奏免除沈庆之的官职,诏书不问,用此激将。从四月一直到秋天七月,雨停了,城墙还是没有被攻克。皇上大怒,命令太史挑选吉日,准备亲自渡过长江讨伐刘诞;太宰刘义恭坚持反对。皇上只好作罢。
通过对颜竣的遭遇及其事件的描述,展现了古代君主对臣子的严苛态度及其政治斗争的残酷性。颜竣的遭遇反映出当时的政治局势和社会矛盾,同时也展示了皇帝的权力如何通过法律和政治手段来实现对个人的控制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