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俊,幼仁恕,喜佛教,尝请为沙门,不许。及为并州总管,渐好奢侈,违越制度,盛治宫室。俊好内,其妃崔氏,弘度之妹也,性妒,于瓜中进毒,由是得疾,征还京师。上以为奢纵,丁亥,免俊官,以王就第。崔妃以毒王,废绝,赐死于家。左武卫将军刘升谏曰:“秦王非有它过,但费官物,营廨舍而已,臣谓可容。”上曰:“法不可违。”杨素谏曰:“秦王之过,不应至此,愿陛下详之!”上曰:“我是五儿之父,非兆民炎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以周公之为人,尚诛管、蔡,我诚不及周公远矣,安能亏法乎!”卒不许。
戊戌,突厥突利可汗来逆女,上舍之太常,教习六礼,妻以宗女安义公主。上欲离间都蓝,故特厚其礼,遣太常卿牛弘、纳言苏威、民部尚书斛律孝卿相继为使。

《资治通鉴》是司马光主持编纂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录了从周朝至宋朝的近三百年历史。隋文帝杨坚作为本段历史的中心人物,其生平和事件在史书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以下是对《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八·隋纪二》中相关事件的简要分析:

  • 秦王俊:秦王杨俊自幼仁慈宽厚,崇尚佛教,曾请求出家为僧,但未获父同意。成为并州总管后,杨俊开始追求奢侈享受,违背了制度规定,并大规模建设宫殿。杨俊喜好女性生活,王妃崔氏因其性妒而心生毒害之意,最终因中毒导致病情严重,被征召回京。

  • 谏议与反对:左武侯将军刘升进谏说,秦王并非有过失,而是花费国家财物,营建官舍而已,建议宽容处理。然而,杨素却持反对意见,认为杨俊的过失不应至此,甚至建议若非自己,会另外制订天子儿的法令。尽管杨素的建议未被采纳,但他的意见反映了当时对杨俊行为的质疑与批评。

  • 突厥关系处理:突厥突利可汗来访,杨广以太常礼相待,教习六礼,并将宗女安义公主嫁与突厥公主。此举显示了隋文帝处理外交关系的谨慎与策略。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八·隋纪二》中的这段历史记载了隋文帝杨坚及其子杨俊的一系列行为及其后果。从中可以看出,政治决策的复杂性和影响深远。通过审慎的治国方式和对外关系的妥善处理,隋文帝展示了其治理国家的才能。同时,也暴露了个人品质、家庭关系和个人喜好如何影响到国家政策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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