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有谋反者,州县逮捕支党,收系满狱,诏殿中侍御史安喜崔仁师覆按之。仁师至,悉脱去杻械,与饮食汤沐,宽慰之,止坐其魁首十馀人,馀皆释之。还报,敕使将往决之。大理少卿孙伏伽谓仁师曰:“足下平反者多,人情谁不贪生,恐见徒侣得免,未肯甘心,深为足下忧之。”仁师曰:“凡治狱当以平恕为本,岂可自规免罪,知其冤而不为伸邪!万一暗短,误有所纵,以一身易十囚之死,亦所愿也。”伏伽惭而退。及敕使至,更讯诸囚,皆曰:“崔公平恕,事无枉滥,请速就死。”无一人异辞者。
上好骑射,孙伏伽谏,以为:“天子居则九门,行则警跸,非欲苟自尊严,乃为社稷生民之计也。陛下好自走马射的以娱悦近臣,此乃少年为诸王时所为,非今日天子事业也。既非所以安养圣躬,又非所以仪刑后世,臣窃为陛下不取。”上悦。未几,以伏伽为谏议大夫。
诗句:青州有谋反者,州县逮捕支党,收系满狱,诏殿中侍御史安喜崔仁师覆按之。
译文:有人谋划造反,州县官员逮捕了他们的同伙,使得牢狱人满为患。朝廷命令殿中侍御史、安喜人崔仁师前去复查。崔仁师来到青州,他下令卸去囚犯的枷锁,给他们饮食,让他们沐浴,加以宽慰。只有首犯十余人被定罪,其他人都被释放。
分析:这首诗描述了唐朝时期一个官员对一起谋反案件的处理。诗中通过崔仁师的处理方式,展现了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公正和仁慈。他的处理方法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又展示了对人性的宽容。同时,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法律和道德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