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荆州都督武士彟女,年十四,上闻其美,召入后宫,为才人。
◎贞观十二年戊戌,公元六三八年
春,正月,乙未,礼部尚书王珪奏:“三品已上遇亲王于路皆降乘,非礼。”上曰:“卿辈苟自崇贵,轻我诸子。”特进魏征曰:“诸王位次三公,今三品皆九卿、八座,为王降乘,诚非所宜当。”上曰:“人生寿夭难期,万一太子不幸,安知诸王他日不为公辈之主!何得轻之!”对曰:“自周以来,皆子孙相继,不立兄弟,所以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源本,此为国者所深戒也。”上乃从珪奏。
吏部尚书高士廉、黄门侍郎韦挺、礼部侍郎令狐德葇、中书侍郎岑文本撰《氏族志》成,上之。先是,山东人士崔、卢、李、郑诸族,好自矜地望,虽累叶陵夷,苟他族欲与为昏姻,必多责财币,或舍其乡里而妄称名族,或兄弟齐列而更以妻族相陵。上恶之,命士廉等遍责天下谱谍,质诸史籍,考其真伪,辨其昭穆,第其甲乙,褒进忠贤,贬退奸逆,分为九等。士廉等以黄门侍郎崔民幹为第一。上曰:“汉高祖与萧、曹、樊、灌皆起闾阎布衣,卿辈至今推仰,以为英贤,岂在世禄乎!高氏偏据山东,梁、陈僻在江南,虽有人物,盖何足言?况其子孙才行衰薄,官爵陵替,而犹卬然以门地自负,贩鬻松槚,依托富贵,弃廉忘耻,不知世人何为贵之!今三品以上,或以德行,或以勋劳,或以文学,致位贵显。彼衰世旧门,诚何足慕!而求与为昏,虽多输金帛,犹为彼所偃蹇,我不知其解何也!今欲厘正讹谬,舍名取实,而卿曹犹以崔民幹为第一,是轻我官爵而徇流俗之情也。”乃更命刊定,专以今朝品秩为高下。于是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降崔民幹为第三。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颁于天下。
诗句:资治通鉴 · 卷一百九十五 · 唐纪十一
译文:贞观十二年,公元六三八年,年仅十四岁的荆州都督武士彟之女被选入后宫,被封为才人。此事引起了太宗的注意和兴趣。在一次朝会上,王珪提出三品以上官员与亲王同路时应降驾马车以示尊敬,而魏徵则认为这不符合礼制。太宗表示赞同魏征的意见并采纳了这一建议。
注释:贞观十二年是唐太宗李世民登基的第12年,这一年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包括武德元年(618年)唐朝建立,以及贞观元年(627年)李世民即位。卷一百九十五是指《资治通鉴》中的第195卷。唐纪十一指的是唐朝第十一条皇帝贞观帝李世民的统治时期。武士彟是唐朝初年的著名人物,他在唐朝初期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荆州都督等。
赏析:此诗通过描述贞观年间的一次重大礼仪争议来展现唐太宗李世民的治国理念和对礼制的高度重视。他重视国家的秩序和尊严,反对任何僭越的行为,尤其是在皇族与贵族之间的互动中。这种思想体现了古代中国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尊重等级制度和社会秩序。同时,这首诗也反映了唐太宗在位期间对国家制度的整顿和规范,显示了他作为一位英明君主的治国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