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万年主簿徐坚上疏,以为:“书有五听之道,令著三覆之奏。窃见比有敕推按反者,令使者得实,即行斩决。人命至重,死不再生,万一怀枉,吞声赤族,岂不痛哉!此不足肃奸逆而明典刑,适所以长威福而生疑惧。臣望绝此处分,依法覆奏。又,法官之任,宜加简择,有用法宽平,为百姓所称者,愿亲而任之;有处事深酷,不允人望者,愿疏而退之。”坚,齐聃之子也。

夏官侍郎李昭德密言于太后曰:“魏王承嗣权太重。”太后曰:“吾侄也,故委以腹心。”昭德曰:“侄之于姑,其亲何如子之于父?子犹有篡弑其父者,况侄乎!今承嗣既陛下之侄,为亲王,又为宰相,权侔人主,臣恐陛下不得久安天位也!”太后矍然曰:“朕未之思。”秋,七月,戊寅,以文昌左相、同凤阁鸾台三品武承嗣为特进,纳言武攸宁为冬官尚书,夏官尚书、同平章事杨执柔为地官尚书,并罢政事;以秋官侍郎新郑崔元综为鸾台侍郎,夏官侍郎李昭德为凤阁侍郎,检校天官侍郎姚璹为文昌左丞,检校地官侍郎李元素为文昌右丞,与司宾卿崔神基并同平章事。璹,思廉之孙;元素,敬玄之弟也。辛巳,以营缮大匠王璿为夏官尚书、同平章事。承嗣亦毁昭德于太后,太后曰:“吾任昭德,始得安眠,此代吾劳,汝勿言也。”是时,酷吏恣横,百官畏之侧足,昭德独廷奏其奸。太后好祥瑞,有献白石赤文者,执政诘其异,对曰:“以其赤心。”昭德怒曰:“此石赤心,他石尽反邪?”左右皆笑。襄州人胡庆以丹漆书龟腹曰:“天子万万年。”谐阙献之。昭德以刀刮尽,奏请付法。太后曰:“此心亦无恶。”命释之。

以下是对《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一》的逐句解读:

  1. 原文
    辛亥,万年主簿徐坚上疏,以为:“书有五听之道,令著三覆之奏。窃见比有敕推按反者,令使者得实,即行斩决。人命至重,死不再生,万一怀枉,吞声赤族,岂不痛哉!此不足肃奸逆而明典刑,适所以长威福而生疑惧。臣望绝此处分,依法覆奏。”

  2. 译文:在辛亥这一天,万年的主簿徐坚向皇帝上书,他认为:“根据法律,审讯时应该遵循五个原则,即‘听、视、言、书、审’。但是,近来皇帝频繁地下令逮捕并审讯那些被认为有罪的人,甚至让负责执行这些任务的官员直接将犯人处死。这种做法不仅忽视了法律程序的重要性,而且可能会严重损害皇朝的法治和权威。我恳请陛下能够重视这一点,并重新考虑如何更加合理地执行法律。”

  3. 注释:《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一》是唐代的一部重要历史文献,由司马光等人编纂而成。该书以时间为线索,详细记录了唐朝自唐太宗李世民开始到唐哀帝李柷为止的近三百年历史。其中记载了许多重要的事件和人物,对于后世研究唐朝历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 赏析

  • 徐坚的上疏体现了他对法治精神的坚持和对皇权滥用的担忧,他呼吁皇帝重视法律程序的重要性,以避免冤案的发生,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 徐坚的建议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法治的普遍需求,人们渴望有一个公正、公平的法律体系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这也体现了古代中国社会对于法律制度的高度期待和尊重。

徐坚的上疏不仅是个人的政治主张,更是那个时代法治呼声的代表。《资治通鉴》通过这样的记载,让我们能够一窥唐代政治生态中司法制度的变迁及其背后的社会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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