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王叔文之党既贬,有诏,虽遇赦无得量移。吏部尚书、盐铁转运使李巽奏:“郴州司马程异,吏才明辨,请以为杨子留后。”上许之。巽精于督察,吏人居千里之外,战栗如在巽前。异句检簿籍,又精于巽,卒获其用。
魏征玄孙稠贫甚,以故第质钱于人,平卢节度使李师道请以私财赎出之。上命白居易草诏,居易奏言:“事关激劝,宜出朝廷。师道何人,敢掠斯美!望敕有司以官钱赎还后嗣。”上从之,出内库钱二千缗赎赐魏稠,仍禁质卖。
王承宗叔父士则以承宗擅自立,恐祸及宗,与幕客刘栖楚俱自归京师。诏以士则为神策大将军。
翰林学士李绛等奏曰:“陛下嗣膺大宝,四年于兹,而储闱未立,典册不行,是开窥觎之端,乖重慎之义,非所以承宗庙、重社稷也。伏望抑扌为谦之小节,行至公之大典。”丁卯,制立长子邓王宁为皇太子。宁,纪美人之子也。
资治通鉴·唐纪五十三
王叔文党羽贬斥后朝廷政策调整及人事任免
- 背景概述
- 王叔文党羽贬斥前朝政局
- 朝廷对王叔文党羽采取严厉措施
- 王叔文党羽与朝廷斗争过程
- 诏令颁布
- 赦免王叔文党羽量移之令
- 吏部尚书李巽奏请郴州司马程异留任
- 平卢节度使李师道请求用私财赎出魏稠
- 李巽督察吏人策略
- 吏部尚书李巽精于督察
- 吏人居千里之外战栗如在李巽前
- 李巽对吏人严格管理
- 魏征玄孙贫困状况
- 魏征玄孙因故第质钱被质卖
- 平卢节度使李师道赎回魏稠
- 内库钱二千缗赎回魏稠
- 王承宗叔父事件
- 王承宗私自立嗣引发疑虑
- 幕客刘栖楚协助归京
- 宪宗命以神策大将军身份待命
- 太子册立
- 翰林学士李绛等上奏反对太子
- 丁卯日制立长子邓王宁为皇太子
- 皇太子地位确立对国家意义
- 朝廷对策与反思
- 宰相建议抑扌为谦小节行至公大典
- 皇帝采纳建议实行新政
- 朝廷决策反映对内政重视程度
- 历史影响评价
- 朝廷决策对政治稳定影响
- 王叔文党羽事件教训
- 朝廷政策调整对后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