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八年癸巳,公元八一三年
春,正月,癸亥,以博州刺史田融为相州刺史。融,兴之兄也。融、兴幼孤,融长,养而教之。兴尝于军中角射,一军莫及。融退而抶之曰:“尔不自晦,祸将及矣!”故兴能自全于猜暴之时。
勃海定王元瑜卒,弟言义权知国务。庚午,以言义为勃海王。
李吉甫、李绛数争论于上前,礼部尚书、同平章事权德舆居中无所可否,上鄙之。辛未,德舆罢守本官。
辛卯,赐魏博节度使田兴名弘正。
司空、同平章事于由页久留长安,郁郁不得志。有梁正言者,自言与枢密使梁守谦同宗,能为人属请,由页使其子太常丞敏重赂正言,求出镇。久之,正言诈渐露,敏索其赂不得,诱其奴,支解之,弃溷中。事觉,由页帅其子殿中少监季友等素服诣建福门请罪,门者不内。退,负南墙而立,遣人上表,阁门以无印引不受。日暮方归,明日,复至。丁酉,由页左授恩王傅,仍绝朝谒。敏流雷州,季友等皆贬官,僮奴死者数人。敏至秦岭而死。事连僧鉴虚。鉴虚自贞元以来,以财交权幸,受方镇赂遗,厚自奉养,吏不敢诘。至是,权幸争为之言,上欲释之,中丞薛存诚不可。上遣中使诣台宣旨曰:“朕欲面诘此僧,非释之也。”存诚对曰:“陛下必欲面释此僧,请先杀臣,然后取之,不然,臣期不奉诏。”上嘉而从之。三月,丙辰,杖杀鉴虚,没其所有之财。
《资治通鉴》是一部由北宋司马光编纂的编年体史书,记载了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共1362年的史事。元和八年癸巳,公元八一三年春季,唐宪宗在正月癸亥任命博州刺史田融为相州刺史。此事件的背景、过程、影响及其历史意义如下:
- 事件背景:
- 田融是唐宪宗时期的重要官员,曾因在军中角射一军无人能及而闻名。他在政治环境中表现出较高的能力与威望,被提拔为相州刺史。
- 事件经过:
- 田融在担任相州刺史期间,对下属进行严格的管教。他曾斥责不自隐蔽的人,以免其遭受不幸,这显示了他作为官员的责任感和警惕性。
- 事件影响:
- 田融的行为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显得尤为重要。他不仅能够自我保全于猜忌和暴政之中,还确保了自己的安全与声誉。
- 社会评价:
- 尽管李吉甫、李绛等人在朝中争论不断,但礼部尚书、同平章事权德舆在中央保持中立,未能明确表态。最终,德舆被罢免其职务。
- 人物命运:
- 李吉甫和李绛虽然在朝中多次争论,但他们并未因此受到严重的惩罚。相反,李吉甫后来在李绛的支持下再次得到重用。
- 法律与道德:
- 田融的行为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宽容,但其背后的严格管理和教育方法反映了古代社会中对官员的要求和期望。
- 历史意义:
- 这一事件不仅展示了唐代中期的政治环境和官场生态,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官员行为的期待和规范。
- 个人发展:
- 田融在担任相州刺史期间的表现,以及他对部下的管理方式,都为他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元和八年的事件不仅体现了唐代中期的政治特点和官场生态,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价值观和政治环境。通过这些事件,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唐代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以及官员在那个时代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