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注欲收僧尼之誉,固请罢沙汰,从之。
李训、郑注密言于上,请除王守澄。辛巳,遣中使李好古就第赐鸩,杀之,赠扬州大都督。训、注本因守澄进,卒谋而杀之,人皆快守澄之受佞而疾训、注之阴狡,于是元和之逆党略尽矣。乙酉,郑注赴镇。
庚子,以东都留守、司徒兼侍中裴度兼中书令,馀如故。李训所奖拔,率皆狂险之士,然亦时取天下重望认顺人心,如裴度、令狐楚、郑覃皆累朝耆俊,久为当路所轧,置之散地,训皆引居崇秩。由是士大夫亦有望其真能致太平者,不惟天子惑之也。然识者见其横甚,知将败矣。
十一月,丙午,以大理卿郭行馀为邠宁节度使。癸丑,以河东节度使、同平章事李载义兼侍中。丁巳,以户部尚书、判度支王璠为河东节度使。戊午,以京兆尹李石为户部侍郎、判度支;以京兆少尹罗立言权知府事。石,神符之五世孙也。己未,以太府卿韩约为左金吾卫大将军。

{诗句:郑注欲收僧尼之誉,固请罢沙汰,从之。

译文:郑注想要提升僧侣和尼姑的声誉,坚决请求取消筛选制度。

注释:郑注,唐中期官员,主张佛教和道教的和谐发展。他认为应该让佛教和道教在社会上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不是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中。他提出了一个建议,就是通过选拔和奖励那些有才能的人来进行改革。这个建议得到了唐宣宗的支持。

“固请罢沙汰”中的”沙汰”是指对僧侣和尼姑进行筛选。”从之”表示唐宣宗同意郑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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