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齐耆旧愧衰阳,懒性唯耽野趣长。
了却官租更何事,君王约法已三章。
【注释】
齐:同,一起。
了却:办完。
君王:这里指皇帝。
约法:指制定法律。
三章:《尚书·吕刑》中有“五刑之属三千”,《书经》中说:“五刑之属三百。”后来把刑法分成五类,称为“五刑”。这里泛指法律。
赏析:
这首诗是作者对友人王公显的赠诗。诗人在诗中首先表达自己愧于年老体衰,不能与先贤们齐名,然后表达了自己只喜欢闲居野地的生活。在诗的后两句里,诗人表达了自己的政治观点,即认为皇帝已经制定了法律制度。
首联“年齐耆旧愧衰阳,懒性唯耽野趣长。”意思是说,我年纪已大,又体衰力弱,所以感到惭愧,因为与那些有成就的老人相比,我就显得太老了。然而我更喜欢过一种自由自在、远离尘嚣的隐居生活。这里的“耆旧”是指年龄很大、资历很高的人,“萎阳”则是指衰老的人,诗人用这两个词来形容自己在道德修养和人生经历上与先贤的差距。
第二联“了却官租更何事,君王约法已三章。”意思是说,我已经把官职上的债务都还清了,现在再也没有其他的事情需要去操心了,因为我已经按照朝廷的规定来生活了。这里的“约法”指的是制定的法律,“三章”可能是指《尚书·吕刑》中的“五刑之属三千”或《书经》中的“五刑之属三百”,都是用来表示法律的种类和数量的。
整首诗通过对比诗人的生活态度和先贤们的高尚情操,表达了对自由的向往和对法律制度的质疑,同时也体现了诗人的政治观点——他主张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