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三更,天昏地黑。
赤肉团边,捉得个贼。
正好朝打三千,暮打八百。
【注释】
半夜三更:夜半时分。
天昏地黑:比喻处境十分艰难。
赤肉团边:比喻凶徒或坏人。
贼:指盗贼。
朝打三千,暮打八百:比喻惩罚严厉。朝、暮,这里用作动词,早晨、晚上的意思。三千和八百,都是虚数。
【赏析】
这首诗写于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十月六日,当时作者正在江西隆兴府临江军任提点刑狱公事。他在这里写下了一首《偈颂》七十八首,这是其中的第五十篇。《偈颂》是宋人佛家僧人所编的一种韵文。它用佛教故事来说明某种道理,以警世劝人为主旨。作者在这首诗中,借“捉贼”的情节来说明惩恶扬善的道理。
诗中“捉贼”是说抓住坏人,而“贼”又是指盗贼,所以“捉贼”也就成了“捉盗”。从诗的内容看,作者是在讽刺那些执法不严、枉法害民的官吏。他们白天抓人杀人,晚上又杀得很多,就像打了三千、八百一样。这显然是在讥讽那些贪官污吏。
这首诗在艺术表现上很有特色,它把一个“捉贼”的故事写得波澜起伏、曲折有致,使读者感到生动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