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廷翰

正德十四年(1519)中举,十六年(1521)取进士。 历官兵主事、户部主事,至吏部文选司郎中。 在吏部铨选中,推荐直言的谏官,忤上司之意,调任广东佥事,转任岭南分巡道兼督学政。 因弹劾权贵,改任浙江参议、山西参议。 山西年荒,力请赈济。 出库金,救活饥民十万人,经手数万两金银,一文不名。 曾奉命采端溪砚,不持一砚归。 40余岁辞官归里,专事著述,著有:《吉斋漫录》、《椟记》、《瓮记》、《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