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能事汉识真主,何必下齐求假王。
【译文】
既然能够事奉汉朝识得真主,何必去齐地追求假王。
【注释】
其五:指代前四句中的第五句诗。识:了解、识别。真主:即“真君”,对汉高祖刘邦的尊称。下齐:泛指北方地区。求:寻找。假王:对魏王曹丕的贬称。
赏析:
这首诗是作者在建安五年(200年)所作《述志令》中的第五句。诗人在建安四年(203年),随曹操征讨张鲁,曾一度投降于张鲁。建安五年春天,曹操北征乌桓时,诗人又随军出征,为曹操出谋划策。当时,诗人已由降将而升为偏将军,并被封为关内侯。建安六年(201年)春,诗人随曹操回到邺城,不久便因功封为列侯。诗人在这篇《述志令》中,表达了自己要效法先贤诸葛亮,以匡扶汉室为己任的雄心壮志,同时也抒发了自己渴望建功立业,实现政治理想的迫切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