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公天上费持衡,廉贾居奇有隽声。
总可输缗为令仆,何难赌郡得宣城。
一钱都尉偿犹直,五柳陶潜种巳成。
惟有酒狂贫不惜,杖头解取付兰生。
《悯乱诗十首·其六》是明朝彭孙贻的作品。
这首诗通过对乱世中人物命运的描绘和感慨,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动荡不安局面的忧虑和不满情绪。彭孙贻通过生动的形象和深刻的思想内容,表达了他对国家和社会未来的深切期望。
“山公天上费持衡,廉贾居奇有隽声”,这里的“山公”指的是汉末著名的名士山阳王刘钧,他以豪侠自居;而“廉贾”则是指西汉的名士邓通,以其廉洁闻名。这两句诗通过对比两种迥异的人物形象来表达诗人对社会中正直与奸诈、清廉与贪婪的鲜明态度。这种对比不仅揭示了社会现象,也反映了诗人对理想人格的追求与期待。
“总可输缗为令仆,何难赌郡得宣城”中的“输缗”指的是汉代的徭役制度,即缴纳赋税后可以获得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宣城”则是当时的一个郡。这句诗表明,在乱世中,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和权力是完全可行的,诗人对这种现实的肯定态度也体现了他对于政治理想的执着追求。
“惟有酒狂贫不惜,杖头解取付兰生”,这里通过描述一个醉酒的人毫不在乎金钱,把钱财随意交给别人的场景,展现了诗人对于物质财富淡泊的看法和对于道德操守的重视。诗人认为,真正的价值不在于物质的拥有,而在于个人品质和精神追求。
《悯乱诗十首·其六》不仅是一首反映社会现状的诗歌,更是一种对正义和理想的呼唤。通过对古代文人墨客的描写和他们的行为选择,彭孙贻传达了他对时代的反思以及对未来的期望。这首诗不仅是对历史的回顾,也是对未来的思考,展现了诗人深沉的历史责任感和文化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