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位正月,饬吏布祥刑。
昭如日星鉴,浩若江河行。
轨迹既夷易,辞验亦平亭。
执秩遂为愆,仆区终自倾。
玉条有三尺,金科无十程。
悬衡乃国法,在鼎非吾民。
这首诗是《议狱诗》的第五首。诗人通过描述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的情景,反映了当时司法制度的弊端。以下是逐句的解释和赏析:
天王位正月,饬吏布祥刑。(天王位正月,指的是皇帝即位后的正月。饬吏布祥刑,意为整顿官吏,颁布公正的刑罚。)
昭如日星鉴,浩若江河行。(昭如日星鉴,意味着光明如同日月星辰的映照;浩若江河行,意味着广阔如同江河的水流。)
轨迹既夷易,辞验亦平亭。(轨迹既夷易,意为行为规范,没有违法乱纪的地方;辞验亦平亭,意为言辞证据也都很平和。)
执秩遂为愆,仆区终自倾。(执秩遂为愆,意为由于执法而犯了过失;仆区终自倾,意为仆人或下属最终会自己倒台。)
玉条有三尺,金科无十程。(玉条有三尺,意为法律条文有三尺长;金科无十程,意为法律条文没有十个步骤。)
悬衡乃国法,在鼎非吾民。(悬衡乃国法,意为法律如同秤杆一样悬于空中;在鼎非吾民,意为国家的法律不是我们百姓的。)
赏析:
这首诗通过描绘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的情景,反映了当时司法制度的弊端。诗人以日星、江河等自然现象为喻,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诗人也表达了对法律制度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的担忧。整首诗语言简练,寓意深远,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