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头天外发奇想,御风而去何须还。
【注释】
仲冬:农历十二月。泰山在今山东泰安市城北,因山势高峻、景色秀美,素有“五岳之首”的称号。
十一日:农历十一月初九。
放歌:放声歌唱。
发奇想:指产生奇异的想法。
御风而去:驾着疾风而去。
还:返回。
【赏析】
《登泰山六首·其四》是唐代诗人杜甫的作品。此诗写于天宝十四年(755)冬天,时年42岁。当时安史之乱尚未平息,国家处于动乱之中,诗人怀着忧国忧民的感情登上泰山,放声大呼。此诗表现了诗人不畏艰险、敢于斗争的精神,也反映了他对国家的忧虑与对人民的同情之情。全诗气势磅礴,雄健奔放,一气呵成,表现出诗人豪迈的气概和坚定的信念。这首诗语言简练,风格浑朴,充分体现了杜甫诗歌“沉郁顿挫”的特点。
首句开门见山,点明题意,即在冬季的一天雪后登泰山,然后放声歌唱。“仲冬”二字,点明时间是在深冬腊月;“十一”二字,说明是在大雪封山以后,天气转寒,而诗人却冒着严寒,踏着积雪,迎着狂风,攀登泰山。这两句为后文作了铺垫。
中间两句,写诗人放声高歌的原因。“举头”,即抬头看;“天外”,指苍茫无际的天空;“发奇想”,指产生了奇异的想法。“何须还”,即何必回去。意思是:放开歌喉高吟一曲吧!为什么要回家呢?言下之意:我欲乘风飞去,任凭风吹到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停留。这两句,既表现了诗人的豪放不羁,又表达了他不畏艰险、敢于斗争的精神。
尾句写诗人放声高歌之后的情景。“御”字用得极妙,不仅表明诗人要乘着狂风飞上天空,而且暗示诗人要乘风破万里云,直冲霄汉,以排解胸中的郁闷。“还”字,既是说诗人要乘风飞向哪里,又是说诗人归心似箭,急于回到人间来。这两句是承前面“何须还”而来,进一步强调了诗人的放旷豪纵。最后一句是全诗的总结,也是全诗的核心。诗人面对壮丽的自然风光,胸怀壮志,激情喷涌,于是情不自禁地放声高歌。这歌声在山谷中回荡。诗人站在山巅,放眼望去,那浩渺的天地,那莽莽苍苍的群山,都历历在目,使他豪情倍增。因此,他在高歌之后,便更加坚信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是正确的,应该勇往直前,冲破一切阻碍,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种精神,正是杜甫一生所追求的人生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