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旗植处许归耕,一半蚩氓庆更生。
神武圣仁原不杀,诏书先筑受降城。
【注释】
平苗凯歌十章:指乾隆四十九年至五十年平定苗民之乱的诗。即寄福康安公相行营:写给福康安(字健堂,号南屏,满洲镶黄旗人)的诗。公相行营:指福康安当时任两广总督。
【赏析】
这首诗是乾隆皇帝平定苗民之乱后所作,其内容与《平苗凯歌十章》一致,但写法上有所不同。在艺术构思上,诗人采用了“赋”和“比”的手法,先铺陈形势,再写人物行动,最后以议论作结,使全诗结构紧凑,层次分明。
首句“黄旗”,指清朝军旗。此处“植处”,指树立军旗之处,也暗示了清军已经占领了苗民聚居的地方。次句“许归耕”,“蚩氓”,指苗民。“蚩”,是古代对南方各族人民的称呼。“庆更生”,意谓苗民得以安居乐业,过上了和平安定的生活。三句“原不杀”,“神武圣仁”,都表明清军宽厚仁义,没有滥施杀戮,体现了统治者对民族矛盾采取的宽大政策。四句中“诏书”,指皇帝的文告、诏谕。“筑受降城”,指的是为了安抚被征服的民众而筑城建堡,并加以治理。
此诗主要颂扬了乾隆皇帝对平息苗民起义所采取的正确措施;然而从思想内容来看,又明显流露出封建文人的思想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