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社幸见收,名场应见斥。
鱼熊古难兼,较若辨黑白。
细思百年内,倏忽驹过隙。
蚁封看扰扰,虫语听啧啧。
不如两相忘,举盏酹花魄。
退之言可废,此日胡足惜。
【注释】
荆州兄:指诗人友人,即作者的兄长。一茎庵:即香林亭。香林亭是作者在荆州时所建的草堂。饮香亭:为香林亭之别名。下:落笔。韵:诗体的一种,有平、上、去、入四声,按一定规则排列而成。次韵:用同一首诗词中某一韵部的字押韵。其五:第一首。细思百年内:意谓人生如过眼云烟。倏(shū)忽驹过隙:形容时间飞逝。蚁封:蚂蚁筑成的巢穴。扰扰:纷乱的样子。虫语:指蚂蚁等小动物的叫声。酹(lèi):把酒洒在地上或杯里祭奠死者。花魄:即花魂,这里指梅花。
【赏析】
此是一首七言律诗,作于作者任荆州从事时与荆州兄过香林亭饮时。
开头两句,以“幸”、“应”两字点破题旨,说明自己有幸被接纳而参加社集,但因才华不高而被斥退。这两句诗既表明了作者自谦自责的心情,也反映了当时士人对科举考试的看法和态度。
后四句则是作者的议论。作者认为人的一生短暂如过眼云烟,转眼即逝,所以不能像蚂蚁那样忙忙碌碌地营巢造窝,更不能像昆虫那样嗡嗡嘤嘤,絮叨不止地谈论自己的喜怒哀乐。因此,不如放下名利之心,尽情饮酒赏梅,以寄托自己的情怀,忘却尘世的一切烦恼。
此诗语言朴实自然,感情真挚深沉,表达了作者对功名利禄的淡泊之情和对人生短暂的感叹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