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峰顶企朝暾,玉杖扶来好弄孙。
怪道行厨仙酝美,法曹曾使在吴门。
【注释】:
琵琶峰:在江西庐山。
朝暾(tuán):初升的日光。
玉杖:指手杖。古代有“杖者导”之说,这里以杖导人行走。扶:搀扶。
弄孙:戏弄儿孙。
仙酝(yǐn):美酒。
法曹:官名,主管司法事务。曾使:曾任过某职的人,这里指曾任吴门司法官员的人。吴门:今江苏苏州地区,古时称吴郡。
赏析:
这首诗作于诗人八十岁的时候(据《新唐书·白居易传》)。诗中描绘了他与朋友在庐山琵琶峰顶相聚的情景,抒发了诗人对友人的思念之情。
首句描绘了一幅美丽的画面:诗人和朋友们站在琵琶峰顶,眺望着初升的日光,欣赏着壮丽的景色。这里的“企朝暾”形容他们仰头观看太阳的动作,展现了他们对大自然的热爱和敬畏之情。
第二句描述了他们如何到达琵琶峰顶的。诗人用“玉杖扶来好弄孙”表达了他们在行走过程中相互扶持、共同前行的景象。这里的“好弄孙”暗示了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以及他们在晚年依然保持着乐观的心态。
第三句则揭示了他们的背景。诗人通过“怪道行厨仙酝美,法曹曾使在吴门”表达了他对友人曾经担任法律官职的回忆。这里的“吴门”是指今天的江苏苏州地区,是唐代著名的商业和手工业中心。诗人通过回忆这段经历,表达了对自己老朋友的怀念之情。
最后一句则是全诗的主旨所在。诗人通过“怪道”一词,巧妙地将自己的生活经历与友人的经历联系起来,表达了对友人的敬仰之情。同时,他也借此抒发了自己对人生无常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