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注释:

还(huán):同“旋”,转过身来。

峱(náo):齐国北部的一个山名,在今山东临朐县东。

子:指猎人。

茂、昌、阳都是地名,是齐国的三座大城邑。

赏析:

这是一首赞美猎人的诗,诗人把猎人比作“神”,并赋予他以超凡脱俗的魅力。“还”、“遭我乎峱之间兮”等句中,“还”字有转过身来之意;“子之茂兮”、“子之昌兮”中的“子”是形容词活用为名词,指猎人。诗人在赞美猎人的同时,也表达了对这种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译文:

我看见你回来时,
在峱山之间相遇。
并肩同行两肩膀,
向我问候说好汉!

我又见你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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