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

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

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

公都子说:“匡章,全国人都称他是不孝的人。先生和他一起出游,又对他进行礼貌的对待,请问这是为何?”

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的有五种:懒惰四肢,不顾及父母养育之恩,这是第一种不孝;喜欢赌博饮酒,不顾及父母养育之恩,这是第二种不孝;喜欢财货妻子,只顾及其个人利益,这是第三种不孝;追求耳目之欲,认为父母是罪人,这是第四种不孝;好勇斗狠,以危险父母,这是第五种不孝。匡章难道只有这一种吗?

匡章,子女对父母亲的责善而不能够及时相见,这是朋友之间的事理。父子之间责善,就是伤害亲人最大的事情。

他难道不想拥有夫妻、儿子、母亲之类的亲属吗?因为得罪了父亲,不能接近他们。甚至出妻弃子,终身不供养父母。他的用心以为如果不是这样,那罪过就太大了。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匡章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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