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注释】
郑子家:人名。子家即子家氏,是晋国执政大臣赵盾的家臣。
告:告诉。
宣子:指赵盾。赵盾字宣子,晋灵公时为正卿。
成:订立和约。
赵穿:春秋初年晋灵公的儿子,后来被赵盾杀死。
公婿池:赵盾的女儿所生的男儿,赵穿的哥哥。
质:人质。
【赏析】
这首诗是《左传》中记载的一则故事,它反映了当时晋国政治斗争的情况。郑国国君郑定公派子家去向赵盾报告说,他的同父异母兄弟公婿池在晋巩朔那里做人质,并请赵盾帮助处理有关问题。子家向赵盾说明了情况,请求他出面解决。赵盾同意这样做,就派自己的儿子赵穿到郑国去接公婿池回来。诗中主要通过这件事来反映晋国内部的政治斗争。
赵盾是晋国的正卿,权势很大,他的儿子赵穿又是赵盾宠爱的嫡孙,所以赵盾很信任和器重赵穿。但赵盾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对权力的控制。当赵穿要回郑国时,赵盾派人通知郑定公说,赵穿是赵盾的亲侄儿,要郑国把公婿池交给他。郑定公没有答应。赵盾就派人杀了公婿池,并将此事告知郑国,要求郑定公交出公婿池。郑定公也拒绝交出来。最后,赵盾派人把公婿池从郑国接回。
这首诗反映了春秋时期封建贵族内部争夺权力的斗争。当时各国诸侯为了争夺霸主的地位,不断发生战争。而各国内部的卿大夫之间,为了取得更大的权力,则互相勾结、争权夺利。这首诗中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诗中所反映的是晋国政治斗争的一个侧面。《左传》中多次引用这首诗来说明当时的政治形势。诗中的“告”、“成”、“质”等词,都是古代常用的表示交往的词语。其中“告”有“告诉”的意思;“成”有“订立盟约”的意思;“质”则有“人质”的意思。诗中还出现了一些典故性词语,如“晋巩朔行成于郑”。这里的“巩朔”是指晋国大夫韩起,他曾在鲁僖公面前称赞过郑国国君的德行,所以郑国国君派子家去晋国报告说,他和郑国的国君已经订立了和约。“赵穿、公婿池为质焉”一句则是说,晋国大夫赵穿作为人质留在郑国,他的哥哥公婿池则由郑国国君送来晋国作为人质。诗中的这些词语和句子,都反映了当时的政治情况。
诗中还表现了赵盾善于玩弄外交手段的特点。他在与其他国家进行外交活动时,总是能巧妙地运用各种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例如这首诗中提到的“告”、“成”、“质”等词语,都是用来表示外交往来的。而在这首诗中,赵盾却把这些词语用得很巧妙,既表现出了他善于运用外交手段的特点,又反映出当时政治斗争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