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矣!圣王之患此也,故书之竹帛,琢之金石。于先王之书《仲虺之告》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此语夏王桀之执有命也,汤与仲虺共非之。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曰:“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天不亦弃纵而不葆。”此言纣之执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有于三代不国有之,曰:“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国亦言命之无也。于召公之《执令》亦然:“且!政哉,无天命!惟予二人,而无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在于商、夏之《诗》、《书》曰:“命者,暴王作之。”

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当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诗句原文:久矣!圣王之患此也,故书之竹帛,琢之金石。

译文:很久了,圣明的帝王们担心这种情况,于是把这些话写进竹简和刻在青铜上。

注释:竹帛:古代书写用的材料。琢:雕刻。金石:指刻在石头或金属上的铭文。

赏析:这句诗强调了圣明帝王对有命论的警惕和防范,认为有命论是导致社会混乱和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他们通过记录和传播这些观点来警示后人,以防止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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