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
食子者,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养其子。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ひ革,女ひ丝。
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忄享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凡男拜,尚左手。

《内则》是一篇关于古代家庭伦理的文献,其中包含了许多关于婚姻、家庭和礼仪的重要信息。这首诗主要描述了古代家庭中男性和女性在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不同阶段和他们需要学习的技能。

注释

  1. 凡父在:所有父亲在场时。
  2. 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孙子拜见祖父,祖父也称呼他为孙子。行礼如同儿子见父亲一样,不需要解释。
  3. 食子者:吃自己孩子的人。
  4. 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如果父母在孩子三岁时被休弃,那么当孩子见到公宫时会感到痛苦。
  5. 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养其子。:大夫的儿子有母亲供养,而士的妻子自己抚养她的孩子。
  6. 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根据地位,士以上的男子以及大夫的儿子每隔十天见面一次,而家子(即没有父母抚养的孩子)在还未吃饭时见面,必须拉着他的手;适子(即有父亲的嫡长子)和庶子(即妾生的子女)已经吃饭时见面,必须牵着他们的头。
  7.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如果小孩能自己吃饭了,要教导他使用正确的手。
  8. 能言,男唯女俞。:能够说话的,男孩只能听女人说。
  9. 男ひ革,女ひ丝。:男孩戴皮制帽子,女孩戴丝绸帽子。
  10. 六年,教之数与方名。:到了第六年,教导他们数字和方位名称。
  11. 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到了第七年,男女不在同一张床上,也不一起吃同一种食物。
  12. 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到了第八年,无论进出家门还是就坐进餐,都应当让年长的先走,然后教他们谦让。
  13. 九年,教之数日。:到了第九年,教导他们数天数。
  14. 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到了第十年,离开家去外面学习,住在学校里,学习算术和记账,穿着不穿丝织品的衣服,按照最初的礼节,每天早晚学习幼儿的行为规范,请求老师讲授简单的道理。
  15.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到了第十三年,学习音乐,背诵诗歌,开始舞蹈。到了成童年龄(大约15岁),学会跳舞,模仿成年人的动作;学习射箭和驾驶战车。
  16. 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忄享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二十岁举行冠礼(意味着成年),开始学习礼仪。可以穿着用丝绸做成的衣服和裘皮制成的衣服。学习舞蹈《大夏》,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广泛地学习但不教授他人。在家里不出门。
  17. 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三十岁有了妻子,开始管理家务,广泛地学习各种技能但没有一个固定的方向。对待朋友要像对待自己的子孙那样关心他们。
  18. 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四十岁开始参加工作,根据事物的性质提出建议和想法。如果与原则一致就服从,如果不一致就应该离开。
  19. 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五十岁被任命为大夫,负责国家的政务工作。七十岁退休。
  20. 凡男拜,尚左手。:在所有情况下,男孩子拜见长辈时应该把左手放在上方作为礼貌的姿势。

赏析

这首诗详细描述了古代家庭教育的内容和规则,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家庭结构和教育的重视。它展示了从出生到成年各个阶段的家庭角色和责任,包括性别角色、家庭关系和社会行为规范。通过这种描述,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社会的道德观念、文化习俗和家庭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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