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既得管仲,与鲍叔、隰朋、高傒修齐国政,连五家之兵,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说。
二年,伐灭郯,郯子奔莒。初,桓公亡时,过郯,郯无礼,故伐之。
五年,伐鲁,鲁将师败。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桓公许,与鲁会柯而盟。鲁将盟,曹沬以匕首劫桓公于坛上,曰:“反鲁之侵地!”桓公许之。已而曹沬去匕首,北面就臣位。桓公后悔,欲无与鲁地而杀曹沬。管仲曰:“夫劫许之而倍信杀之,愈一小快耳,而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可。”于是遂与曹沬三败所亡地于鲁。诸侯闻之,皆信齐而欲附焉。七年,诸侯会桓公于甄,而桓公于是始霸焉。
十四年,陈厉公子完,号敬仲,来奔齐。齐桓公欲以为卿,让;于是以为工正。田成子常之祖也。
诗句:桓公既得管仲,与鲍叔、隰朋、高傒修齐国政,连五家之兵,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说。
译文:齐桓公得到了管仲之后,与鲍叔牙、隰朋、高傒一起整顿了齐国的政事。他们制定出了连五家之兵的策略,并实行了钱制和捕鱼、煮盐法,利用其中的所得用于救济贫困的民众,奖励贤良和有才能的人,因此,齐国的人民都非常高兴。
赏析:这首诗通过描述齐国在齐桓公的统治下发生的变化,展现了他如何治理国家,振兴经济,使国家繁荣昌盛。诗中强调了管仲、鲍叔牙等人的智慧和能力,以及他们在政治、经济方面的贡献。同时,诗也表达了对齐国人民的关爱,他们通过改革和创新,使国家走向繁荣。这首诗反映了古代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状况,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