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奏,二世悦。于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者忠臣。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

初,赵高为郎中令,所杀及报私怨众多,恐大臣入朝奏事毁恶之,乃说二世曰:“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号曰“朕”。且陛下富于春秋,未必尽通诸事,今坐朝廷,谴举有不当者,则见短于大臣,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且陛下深拱禁中,与臣及侍中习法者待事,事来有以揆之。如此则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称圣主矣。”二世用其计,乃不坐朝廷见大臣,居禁中。赵高常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

高闻李斯以为言,乃见丞相曰:“关东群盗多,今上急益发繇治阿房宫,聚狗马无用之物。臣欲谏,为位贱。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时上不坐朝廷,上居深宫,吾有所言者,不可传也,欲见无间。”赵高谓曰:“君诚能谏,请为君候上间语君。”于是赵高待二世方燕乐,妇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间,可奏事。”丞相至宫门上谒,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闲日,丞相不来。吾方燕私,丞相辄来请事。丞相岂少我哉?且固我哉?”赵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问臣,臣不敢言。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二世以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审,乃使人案验三川守与盗通状。李斯闻之。

赏析:

这段历史记录揭示了秦朝时期政治体制中的权力斗争和监督机制。秦始皇在赵高的建议下,开始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考核,以期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效果。然而,这种监督方式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包括李斯与赵高的频繁接触、秦始皇对李斯地位的疑虑以及对政治局势的影响。这段历史反映了古代中国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官僚体系以及权力斗争对于国家治理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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