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穀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艹佘}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汉·刘向《新序·杂事一》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译文: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五月庚申这一天发生了日食,这在获麟之后。刘歆认为,三月二日是齐、卫两个国家分野。

注释:《汉书·五行志下之下》: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穀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艹佘}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