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女陵,彗有口。王爱陵,多予金钱,为中诇长安,约结上左右。元朔二年,上赐淮南王几杖,不朝。后荼爱幸,生子迁为太子,取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王谋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内泄事,乃与太子谋,令诈不爱,三月不同席。王阳怒太子,闭使与妃同内,终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书谢归之。后荼、太子迁及女陵擅国权,夺民田宅,妄致系人。

太子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闻郎中雷被巧,召与戏,被壹再辞让,误中太子。太子怒,被恐。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长安,被即愿奋击匈奴。太子数恶被,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后。元朔五年,被遂亡之长安,上书自明。事下廷尉、河南。河南治,逮淮南太子,王、王后计欲毋遣太子,遂发兵。计未定,犹与十余日。会有诏即讯太子。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劾不敬。王请相,相不听。王使人上书告相,事下廷尉治。从迹连王,王使人候司。汉公卿请逮捕治王,王恐,欲发兵。太子迁谋曰:“汉使即逮王,令人衣卫士衣,持戟居王旁,有非是者,即刺杀之,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乃举兵,未晚也。”是时上不许公卿,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王视汉中尉颜色和,问斥雷被事耳,自度无何,不发。中尉还,以闻。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雍阏求奋击匈奴者雷被等,格明诏,当弃市。”诏不许。请废勿王,上不许。请削五县,可二县。使中尉宏赦其罪,罚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闻公卿请诛之,未知得削地,闻汉使来,恐其捕之,乃与太子谋如前计。中尉至,即贺王,王以故不发。其后自伤曰:“吉行仁义见削地,寡人甚耻之。”为反谋益甚。诸使者道长安来,为妄言,言上无男,即喜:言汉廷治,有男,即怒,以为妄言,非也。

诗句:

  • “王有女陵,彗有口。”
    译文:淮南王有一个女儿名叫陵,她有一个嘴巴。

注释:这句诗描述了淮南王的女儿陵(可能是一个昵称或别名)具有明显的特征,即她有一个明显的嘴巴,这可能是在描述她的面部特征,或者是在用比喻的方式表达她的性格特点。这里的“王”指的是淮南王刘长,而“女陵”则是指他的这位女儿。

赏析:
这句诗通过简洁的描述,传达了淮南王女儿的一个显著特点,同时也为后续的故事情节埋下了伏笔。它展现了淮南王家族的奢华和女儿们的美貌,也为读者提供了更多的背景信息。

诗句:王爱陵,多予金钱,为中诇长安,约结上左右。
译文:淮南王非常喜欢他的女儿,给了她大量的钱,以便她在长安进行侦察和联系,与皇上身边的人勾结。

注释:这句诗描述了淮南王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不惜花费重金来讨好女儿,并试图通过她来与皇上身边的人建立联系。这里的“王”指的是淮南王刘长,而“陵”则是他的女儿,“中诇长安”可能是指她在长安进行了侦察活动,“约结上左右”则是指她与皇上身边的人建立了联系。

赏析:
这句诗揭示了淮南王刘长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地位,采取了极端的手段。他不惜花费重金讨好女儿,并试图通过她来与皇上身边的人勾结,这种行为反映了他的野心和对权力的追求。同时,这也揭示了当时社会对于女性的态度,即她们常常被用作政治工具。

诗句:元朔二年,上赐淮南王几杖,不朝。后荼爱幸,生子迁为太子,取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
译文:在元朔二年,汉武帝赏赐了淮南王几杖作为礼物,但他并未去朝见。后来荼非常宠爱她,生下了太子刘迁,并且娶了皇太后外孙修成君的女儿为太子妃。

注释:这句诗描述了淮南王在汉武帝赏赐礼物后,并没有立即前去朝见的情况。同时,也提到了荼非常宠爱她,并生下了太子刘迁,以及他们之间的联姻关系。这里的“荼”指的是淮南王刘长的妻子,也就是王后,“不朝”可能是指他没有去朝见皇帝的行为,而“取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则是指他与修成君的女儿结婚成为了太子妃。

赏析:
这句诗反映了淮南王的权势和影响力,他不仅能够获得皇帝的赏赐,还能够控制后宫,甚至影响到国家的政治走向。同时,它也揭示了当时社会对于婚姻和政治联姻的重视,以及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诗句:王谋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内泄事,乃与太子谋,令诈不爱,三月不同席。
译文:淮南王谋划发动叛乱,害怕太子妃得知后泄露消息,于是与太子密谋,命令太子假装不喜欢太子妃,三个月都不与太子妃同席而坐。

注释:这句诗描述了淮南王为了发动叛乱而采取的措施,他担心太子妃会知道真相并泄露消息给敌人,所以决定与太子密谋,让太子假装不喜欢太子妃,以此来掩盖真相。这里的“反具”可能是指发动叛乱的工具或者计划,“畏太子妃知而内泄事”则是指他担心太子妃会得知情况并泄露给敌人,“三月不同席”则是指他让太子假装不喜欢太子妃,并故意不与他共处一室。

赏析:
这句诗揭示了淮南王的阴谋和对权力的渴望。他为了掩盖真相,不惜使用各种手段来欺骗和控制太子妃,以确保他的计划不会暴露。同时,这也反映了当时宫廷内部的尔虞我离和权力争夺的残酷局面。

诗句:后荼、太子迁及女陵擅国权,夺民田宅,妄致系人。
译文:王后荼和太子刘迁以及淮南王的女儿陵都掌握了国家的大权,夺取了百姓的土地和房屋,随意拘押他人。

注释:这句诗描述了王后荼、太子刘迁以及淮南王的女儿陵都掌握了国家的大权,他们不仅在政治上有着巨大的影响力,还在经济和司法上也有所作为。这里的“擅国权”可能指的是他们掌控了大部分的权力资源,“夺民田宅”则是指他们夺取了百姓的土地和财物,“妄致系人”则是指他们随意拘押了百姓。

赏析:
这句诗揭示了当时社会的权力斗争和法治的缺失。这些人物掌握权力后,不仅滥用权力,还随意剥夺人民的财产和人身自由,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人民的疾苦。同时,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督机制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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