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王赐,淮南王弟,当坐收。有司请逮捕衡山王,上曰:“诸侯各以其国为本,不当相坐。与诸侯王列侯议。”赵王彭祖、列侯让等四十三人皆曰:“淮南王安大逆无道,谋反明白,当伏诛。”胶西王端议曰:“安废法度,行邪辟,有诈伪心,以乱天下,营惑百姓,背畔宗庙,妄作妖言。《春秋》曰‘臣毋将,将而诛’。安罪重于将,谋反形已定。臣端所见其书印图及它逆亡道事验明白,当伏法。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皆当免,削爵为士伍,毋得官为吏。其非吏,它赎死金二斤八两,以章安之罪,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复有邪僻背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汤等以闻,上使宗正以符节治王。未至,安自刑杀。后、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国除为九江郡。

诗句:衡山王赐,淮南王弟,当坐收。

译文:衡山王赐是淮南王刘安的弟弟,因为淮南王刘安谋反而应当被逮捕。

注释:衡山王赐,淮南王刘安的弟弟,因为淮南王刘安谋反而受到牵连,应当被逮捕。诸侯各以其国为本,不应相互株连。与诸侯王、列侯商议对策。赵王彭祖、列侯让等四十三人都认为淮南王刘安大逆无道,谋反已露端倪,应当伏法。胶西王端认为刘安废法度行邪道,有诈伪心,以乱天下,惑百姓,背畔宗庙,妄作妖言。根据《春秋》“臣毋将,将而诛”的原则,刘安罪重于将军,谋反之形已定。胶西王端所见的淮南王刘安的书印图及其他叛逆亡道之事证明确,应当伏法。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均应当免职,削爵为士伍,不得任官为吏。其他非吏的人,若其赎死金二斤八两,可用来彰明刘安的罪过,使天下人都能明白臣子之道,不敢再有邪僻背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汤等将此事向皇帝禀报,皇帝派宗正持符节去治刘安的罪。未到,刘安自行刑杀。后太子所与谋之人皆被收夷其族。淮南国除为九江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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