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览其议而从之。制曰:“太仆舜、中垒校尉歆议可。”
歆又以为“礼,去事有杀,故《春秋外传》曰:‘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墠则岁贡,大禘则终王。德盛而游广,亲亲之杀也;弥远则弥尊,故禘为重矣。孙居王父之处,正昭穆,则孙常与祖相代,此迁庙之杀也。圣人于其祖,出于情矣,礼无所不顺,故无毁庙。自贡禹建迭毁之议,惠、景及太上寝园废而为虚,失礼意矣。”
至平帝元始中,大司马王莽奏:“本始元年丞相义等议,谥孝宣皇帝亲曰悼园,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益故奉园民满千六百家,以为县。臣愚以为皇考庙本不当立,累世奉之,非是。又孝文太后南陵、孝昭太后云陵园,虽前以礼不复修,陵名未正。谨与大司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议,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孙继统为孝昭皇帝后,以数,故孝元世以孝景皇帝及皇考庙亲未尽,不毁。此两统贰父,违于礼制。案义奏亲谥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相奏悼园称‘皇考’,立庙,益民为县,违离祖统,乖缪本义。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谓若虞舜、夏禹、殷汤、周文、汉之高祖受命而王者也,非谓继祖统为后者也。臣请皇高祖考庙奉明园毁勿修,罢南陵、云陵为县。”奏可。
汉书·传·韦贤传
上览其议而从之。制曰:“太仆舜、中垒校尉歆议可。”
译文:皇上阅览了他们的建议,并表示赞同。下诏:“太仆赵舜和中垒将军刘歆的建议可行。”
注释:此句表明皇帝接受了两位官员的提议,并对他们的工作表示认可。
赏析:这句话体现了古代帝王对臣子建议的重视,以及决策过程中的集思广益。皇帝的诏书不仅传达了决策结果,还展示了对臣子们贡献的认可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