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和中,上即位二十五年,无继嗣,至亲有同产弟中山孝王及同产弟子定陶王在。定陶王好学多材,子帝子行。而王祖母傅太后阴为王求汉嗣,私事赵皇后、昭仪及帝舅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故皆劝上。上于是召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光、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博,皆引入禁中,议中山、定陶王谁宜为嗣者。方进、根以为:“定陶王帝弟之子,《礼》曰:‘昆弟之子犹子也’,‘为其后者为之子也’,定陶王宜为嗣。”褒、傅皆如方进、根议。光独以为礼立嗣以亲,中山王先帝之子,帝亲弟也,以《尚书•盘庚》殷之及王为比,中山王宜为嗣。上以《礼》兄弟不相入庙,又皇后、昭仪欲立定陶王,故遂立为太子。光以议不中意,左迁廷尉。

光久典尚书,练法令,号称详平。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虒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弃去,或更嫁。用长事发,丞相方进,大司空武议,以为:“令,犯法者各以法时律令论之,明有所讫也,长犯大逆时,虒始等见为长妻,已有当坐之罪,与身犯法无异。后乃弃去,于法无以解。请论。”光议以为:“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欲惩后犯法者也。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长未自知当坐大逆之法,而弃去虒始等,或更嫁,义已绝,而欲以为长妻论杀之,名不正,不当坐。”有诏“光议是”。

下面是对《汉书·匡张孔马传》的逐句释义和翻译:

  1. 诗句原文:绥和中,上即位二十五年,无继嗣,至亲有同产弟中山孝王及同产弟子定陶王在。
  • 注释:绥和年间,皇帝即位已经二十五年,没有继承人,最亲近的人中有兄弟同为一母所生的弟弟中山王刘辰和儿子刘贺。
  • 译文:绥和年间,皇帝即位已经二十五年,没有继承人,最亲近的人中有兄弟同为一母所生的弟弟中山王刘辰和儿子刘贺。
  1. 诗句原文:而王祖母傅太后阴为王求汉嗣,私事赵皇后、昭仪及帝舅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故皆劝上。
  • 注释:但是中山王的祖母傅太后私下为她的儿子请求汉朝的皇位继承人,私下与赵皇后、昭仪以及帝舅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交往,所以他们都劝说皇帝。
  • 译文:但是中山王的祖母傅太后私下为她的儿子请求汉朝的皇位继承人,私下与赵皇后、昭仪以及帝舅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交往,所以他们都劝说皇帝。
  1. 诗句原文:上于是召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光、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博,皆引入禁中,议中山、定陶王谁宜为嗣者。
  • 注释:于是皇帝召来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张禹、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博四人,把他们都引入宫中,讨论中山王和定陶王谁应该成为继承人。
  • 译文:于是皇帝召来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张禹、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博四人,把他们都引入宫中,讨论中山王和定陶王谁应该成为继承人。
  1. 诗句原文:方进、根以为:“定陶王帝弟之子,《礼》曰:‘昆弟之子犹子也’,‘为其后者为之子也’,定陶王宜为嗣。”
  • 注释:方进和王根认为:“定陶王是皇帝的弟弟的儿子,礼书中说:‘兄弟的儿子就像自己的儿子一样’,‘继承他的人就成为他的后代’,所以定陶王应该成为继承人。”
  • 译文:方进和王根认为:“定陶王是皇帝的弟弟的儿子,礼书中说:‘兄弟的儿子就像自己的儿子一样’,‘继承他的人就成为他的后代’,所以定陶王应该成为继承人。”
  1. 诗句原文:褒、傅皆如方进、根议。光独以为礼立嗣以亲,中山王先帝之子,帝亲弟也,以《尚书•盘庚》殷之及王为比,中山王宜为嗣。
  • 注释:杨恽和傅昭都认为像方进和王根的意见。光独自认为按照礼法,立继承人应以亲属关系为准,中山王是先帝的儿子,是皇帝的亲弟弟,根据《尚书•盘庚》中关于殷朝将王位传给商王的记载,中山王应当成为继承人。
  • 译文:杨恽和傅昭都认为像方进和王根的意见。光独自认为按照礼法,立继承人应以亲属关系为准,中山王是先帝的儿子,是皇帝的亲弟弟,根据《尚书•盘庚》中关于殷朝将王位传给商王的记载,中山王应当成为继承人。
  1. 诗句原文:上以《礼》兄弟不相入庙,又皇后、昭仪欲立定陶王,故遂立为太子。光以议不中意,左迁廷尉。
  • 注释:因为按照“礼”书规定,兄弟不能一同进入宗庙,皇后和昭仪想要立定陶王为太子,所以最终立中山王为太子。光因为意见不合心意,被贬为廷尉。
  • 译文:因为按照“礼”书规定,兄弟不能一同进入宗庙,皇后和昭仪想要立定陶王为太子,所以最终立中山王为太子。光因为意见不合心意,被贬为廷尉。

通过详细解析《汉书·匡张孔马传》中的内容,可以更好地理解西汉时期的政治背景和儒生们在政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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