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暨艳造营府之论,逊谏戒之,以为必祸。又谓诸葛恪曰:“在我前者,吾必奉之同升;在我下者,则扶持之。今观君气陵其上,意蔑乎下。非安德之基也。”又广陵杨竺少获声名,而逊谓之终败。劝竺兄穆令与别族。其先睹如此。长子延早夭,次子抗袭爵。孙休时,追谥逊曰昭侯。抗字幼节,孙策外孙也。逊卒时,年二十,拜建武校尉,领逊众五千人,送葬东还,诣都谢恩,孙权以杨竺所白逊二十事问抗,禁绝宾客,中使临诘,抗无所顾问,事事条答,权意渐解。赤乌九年,迁立节中郎将,与诸葛恪换屯柴桑。抗临去,皆更缮完城围,葺其墙屋,居庐桑果,不得妄败。恪入屯,俨然若新。而恪柴桑故屯,颇有毁坏,深以为惭。太元元年,就都治病。病差当还。权涕泣与别,谓曰:“吾前听用谗言,与汝父大义不笃,以此负汝。前后所问,一焚灭之,莫令人见也。”建兴年元年,拜奋威将军。太平二年,魏将诸葛诞举寿春降,拜抗为柴桑督,赴寿春,破魏牙门将偏将军,迁征北将军。永安二年,拜镇军将军,都督西陵,自关羽至白帝。三年,假节。孙皓即位,加镇军大将军,领益州牧。建衡二年,大司马施绩卒,拜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乐乡、公安诸军事,治乐乡。

诗句:初,暨艳造营府之论,逊谏戒之,以为必祸。
译文:当初,暨艳提出了建立军营理论,陆逊劝谏他,认为这必然会带来祸患。
注释:暨艳,字子瑜,吴郡华亭人,是孙权的堂兄,曾任会稽太守。营府之论,是指暨艳提出的建立军营的理论。
赏析:陆逊在这首诗中,表达了他对暨艳提出军营理论的担忧。他认为,这种理论可能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因此劝诫暨艳不要实行这种理论。陆逊的劝诫,体现了他的忠诚和责任感,也展示了他对国家和人民的深切关怀。这首诗反映了陆逊的远见卓识和对国家大事的关注,也展现了他与时代潮流保持同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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