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五年闰月,有司奏“依礼皇太后服太子妃小功五月,皇后大功九月”右丞徐爰参议“宫人从服者,若二御哭临应著衰时,从服者悉著衰,非其日如常仪。太子既有妃期服,诏见之日,还著公服。若至尊非哭临日幸东宫,太子见亦如之。宫臣见至尊,皆着朱衣”大明五年闰月,有司奏“皇太子妃薨,至尊、皇后并服大功九月,皇太后小功五月,未详二御何当得作鼓吹及乐”博士司马兴之议“案《礼》,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今临轩拜授,则人君之大典,今古既异,赊促不同。愚谓皇太子妃祔庙之后,便可临轩作乐及鼓吹”右丞徐爰议“皇太子妃虽未山茔,临轩拜官,旧不为碍。梓棺在殡,应县而不作。祔后三御乐,宜使学官拟礼上”兴之又议“案礼,大功至则辟琴瑟,诚无自奏之理。但王者体大,理绝凡庶。故汉文既葬,悉皆复吉,唯县而不乐,以此表哀。今准其轻重,侔其降杀,则下流大功,不容撤乐以终服。夫金石宾飨之礼,箫管警涂之卫,实人君之盛典,当阳之威饰,固亦不可久废于朝。又礼无天王服嫡妇之文,直后学推贵嫡之义耳。既已制服成丧,虚悬终窆,亦足以甄崇冢正,标明礼归矣”爰参议,皇太子期服内,不合作乐及鼓吹。

大明五年闰月,有司奏“依礼皇太后服太子妃小功五月,皇后大功九月”,右丞徐爰参议:“宫人从服者,若二御哭临应著衰时,从服者悉著衰,非其日如常仪。太子既有妃期服,诏见之日,还著公服。若至尊非哭临日幸东宫,太子见亦如之。宫臣见至尊,皆着朱衣”。

诗句赏析:

大明五年闰月事,礼仪制度详。

译文:

在大明五年闰月期间,有关部门提出了“根据礼制,皇太后将为太子妃服丧一个月的淡色礼服,皇后则为她服丧三个月的大红礼服”的建议。右丞相徐爰参与讨论并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在特定仪式上(例如皇帝哀悼或重要场合),应该穿着特定的服饰以示尊重和区分不同的等级和身份。他还建议,对于太子的妃子,如果皇帝亲临其位,应当按照正式的仪式进行,这包括穿戴特定的公服。

白话翻译:

大明五年闰月期间,有关礼仪制度的讨论再次被提起。具体到皇太子妃的丧事,皇太后和小皇帝都需遵守一定的丧服级别,以显示对太子妃地位的尊重。

古诗文内容:

在这首诗中,诗人通过生动的画面和细腻的描写,展现了古代宫廷生活的繁华与庄重。同时,通过对宫廷人物的描绘,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文化和风俗习惯。这种描写不仅让读者能够感受到历史的厚重感,还能够引发对传统文化的思考与传承。

这首诗不仅展示了古代宫廷的礼仪和服饰,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文化和政治背景。通过对这些细节的描述,诗人成功地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历史和文化气息的世界,让人们对过去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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