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有生之所宗者圣人,圣人之为教者礼法,即心而言,则圣人之法,不可改也。而秦以郡县治天下,莫之能变。汉文除肉刑,莫之能复。彼圣人之为法,犹见改于后王,况滕赖前人,而当必通乎。若人皆仕,未知斯事可俟后圣与不。况仕与不仕,各有其人,而不仕之所引,每感三年之下。见议者弘通情纪,每傍中庸,又云若许讥滕,则恐亡身致命之仕,以此而不尽。何斯言之过与。夫忠烈之情,初无计而后动。若计而后动,则惧法不尽命。若有不尽,则国有常法。故古人军败于外,而家诛于内。苟忠发自内,或惧法于外,复有踟蹰顾望之地邪。若有功不赏,有罪不诛,可致斯喻尔。无有名教翼其子弟,而子弟不致力于所天。不致力于所天,则王经忠不能救主,孝不顾其亲,是家国之罪人尔,何所而称乎。夫恩宥十世,非不隆也。功高赏厚,非不报也。若国宪无负于滕恬,则羡之通塞,自是名教之所及,岂是劝沮之本乎。

翻译:
圣人的教义是礼法,即心而言,则圣人之法不可改。但秦朝采用郡县制治理天下,没有人能够改变它。汉朝文帝废除肉刑,也没有人能够复辟。圣人的法则被后世所改变,更何况滕恬前人,难道一定要完全接受吗。如果人们都在当官,不知道这个事可以等待后圣和不。况且做官与否,各有其人,而不做官的引退,常常感到三年的忧虑。看到议论的人弘通情纪,每傍中庸,又说如果允许批评滕恬,恐怕亡身致命之仕,因此不尽。何斯言之过与。
忠烈之情,起初没有计算而后行动。如果计算而后行动,就害怕法令不能完全满足命令。如果有不满足,那么国家就有固定的法令。所以古人在外失败,而在家被诛杀。如果忠诚发自内心,或恐惧于外,又有什么踌躇观望的地方呢?如果有功劳不被奖赏,有罪行不被诛杀,可以导致这种理解。没有名教支持他的子弟,而子弟不致力于他们的天性。不致力于他们天性,那么王经忠不能救主,孝不会顾及他的亲族,这是家国之罪人罢了,何所称颂呢?恩惠宽容十世,不是不隆重啊。功劳高赏厚,不是不回报啊。如果国家的宪制没有辜负滕恬,那羡慕通达就会阻塞,自是名教之所及,岂是劝勉抑制的根本吗?

注释

  1. 圣人 - 指道德高尚、行为典范的人物。

  2. 礼法 - 古代社会用以规范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

  3. - 历史上的一个国家名称(秦朝)。

  4. 汉文 - 历史上的一个朝代名称(汉代初期)。

  5. 肉刑 - 古代的一种刑罚方法,包括割鼻子、去膝盖等酷刑。

  6. 中庸 - 儒家思想中的“中道”(不偏激)、“常道”(恒定的道理),强调适度和平衡。

  7. 滕恬 - 一个人物名称,可能是历史上的某位官员或学者。

  8. 羡之 - 可能指的是滕恬的一位亲属或朋友。

  9. 名教 - 古代中国的一种伦理观念,强调遵循社会规范和礼节。

  10. 忠烈 - 形容非常忠诚并具有牺牲精神的品质。

  11. 计而后动 - 思考周全之后再采取行动。

  12. 内诛 - 指家庭内部进行的处罚或惩罚。

  13. 天性 - 指人的本性、自然属性。

  14. 王经 - 一个人物名称,可能是历史人物或文学作品中的虚构人物。

  15. 孝不顾亲 - 指不顾念父母的行为,表现出对父母极端孝顺的态度。

  16. 家国之罪人 - 指对家庭和国家都造成严重危害的人。

  17. 名教翼其子弟 - “名教”指的是儒家提倡的道德教育和社会规范,”翼其子弟”是指教育和保护后代使之成为有道德的人。

  18. 劝沮 - 劝勉和阻止的意思。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话的形式探讨了个人忠诚、社会规范以及家族责任之间的关系。诗中表达了一种对古代社会理想的追求,即在尊重传统礼教的同时,也鼓励个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和原则行事。诗人认为,真正的忠勇不仅仅是为了某个人或某个群体,更是为了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诗中提到了“若有不尽”这一概念,反映了作者对理想状态的追求和对现实局限性的认识。同时,诗中也提到了“羡之通塞”,暗示了即使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得到完全的认可或奖励,仍然值得去做某些事情的观点。

这首诗是对传统价值观的一种反思和批判性继承,体现了作者对于忠诚、责任和道德价值的高度重视。它不仅是对过去的回顾,也是对未来的一种启示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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