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遣大使分行四方,分浙以东五郡为会州,省扬州立司隶校尉,以殷冲补之。以大将军江夏王义恭为太保,司徒南谯王义宣为太尉,卫将军、荆州刺史始兴王濬进号骠骑将军。王僧绰以先预废立,见诛。长沙王瑾、瑾弟楷、临川王烨、桂阳侯觊、新谕侯球,并以宿恨下狱死。礼官希旨,谥太祖不敢尽美称,上谥曰中宗景皇帝。以雍州刺史臧质为丹阳尹,进世祖号征南将军,加散骑常侍,抚军将军南平王铄中军将军,会稽太守随王诞会州刺史。江夏王义恭以太保领大宗师,谘禀之科,依晋扶风王故事。
世祖及南谯王义宣、随王诞诸方镇并举义兵。劭闻义师大起,悉聚诸王及大臣于城内,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义恭诸子住侍中下省。自永初元年以前,相国府入斋、传教、给使,免军户,属南彭城薛县。劭下书,以中流起兵,当亲率六师,观变江介,悉召下番将吏。加三吴太守军号,置佐领兵。四月,立妻殷氏为皇后。世祖檄京邑曰:
宋书·卷九十九·列传第五十九·二凶
三月,遣大使分行四方,分浙以东五郡为会州,省扬州立司隶校尉,以殷冲补之。以大将军江夏王义恭为太保,司徒南谯王义宣为太尉,卫将军、荆州刺史始兴王濬进号骠骑将军。王僧绰以先预废立,见诛。长沙王瑾、瑾弟楷、临川王烨、桂阳侯觊、新谕侯球,并以宿恨下狱死。礼官希旨,谥太祖不敢尽美称,上谥曰中宗景皇帝。以雍州刺史臧质为丹阳尹,进世祖号征南将军,加散骑常侍,抚军将军南平王铄中军将军,会稽太守随王诞会州刺史。江夏王义恭以太保领大宗师,谘禀之科,依晋扶风王故事。
世祖及南谯王义宣、随王诞诸方镇并举义兵。劭闻义师大起,悉聚诸王及大臣于城内,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义恭诸子住侍中下省。自永初元年以前,相国府入斋、传教、给使,免军户,属南彭城薛县。劭下书,以中流起兵,当亲率六师,观变江介,悉召下番将吏。加三吴太守军号,置佐领兵。四月,立妻殷氏为皇后。世祖檄京邑曰:
”`
宋书·卷九十九·列传第五十九·二凶
三月,遣大使分行四方,分浙以东五郡为会州,省扬州立司隶校尉,以殷冲补之。
- 原文: 三月,遣大使分行四方,分浙以东五郡为会州,省扬州立司隶校尉,以殷冲补之。
- 注释: “三月”指的是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的三月。“遣使者分行四方”是指派遣使者前往各地视察和治理。“会州”是一个新的行政区域的名称。“司隶校尉”是一个官职名称,负责监察和维护地方秩序。“殷冲”是被任命为新的司隶校尉的人名。
- 译文: 在三月,宋文帝派遣使者分赴各地视察和治理,并将浙以东五个郡划为一个新的行政区域称为“会州”,同时撤销了扬州设立司隶校尉,任命殷冲担任新的司隶校尉。
以大将军江夏王义恭为太保,司徒南谯王义宣为太尉。
- 原文: 以大将军江夏王义恭为太保,司徒南谯王义宣为太尉。
- 注释: “大将军”是一种高级的军事职位。“太保”是古代的一种高级官衔,通常由皇帝任命的重臣担任。“司徒”是另一种高级官衔,负责国家政务。“南谯王义宣”是被任命为太尉的南谯王的名字。
- 译文: 宋文帝任命自己的弟弟江夏王义恭为太保,任命他的堂兄南谯王义宣为太尉。
江夏王义恭以太保领大宗师,谘禀之科,依晋扶风王故事。
- 原文: 江夏王义恭以太保领大宗师,谘禀之科,依晋扶风王故事。
- 注释: “太保”是一种高级的官职。“大宗师”是对某位重要学者或官员的尊称。“谘禀之科”是指咨询和禀报制度。“晋扶风王故事”是指在晋朝时期扶风王司马睿的故事。
- 译文: 江夏王义恭被任命为太保兼宗师,他的职责包括咨询和禀报制度,并且遵循晋朝扶风王司马睿的做法。
世祖及南谯王义宣、随王诞诸方镇并举义兵。
- 原文: 世祖及南谯王义宣、随王诞诸方镇并举义兵。
- 注释: “世祖”是指宋文帝刘义隆。“南谯王义宣”是宋文帝的儿子之一,被封为南谯王。“随王诞”是宋文帝的另一个儿子,被封为随王。“诸方镇”是指各地的军事将领。
- 译文: 宋文帝和他的两个儿子南谯王义宣和随王诞一起发动了反抗朝廷的军队起义。
劭闻义师大起,悉聚诸王及大臣于城内,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义恭诸子住侍中下省。
- 原文: 劭闻义师大起,悉聚诸王及大臣于城内,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义恭诸子住侍中下省。
- 注释: “劭”是指宋文帝刘骏。“闻义师大起”是指宋文帝得知起义发生的消息。“悉聚诸王及大臣于城内”是指将所有的诸侯和大臣集中起来,并下令将他们安置在城内的地方居住。“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是指命令江夏王义恭搬到尚书下舍居住。“义恭诸子住侍中下省”是指让江夏王义恭的儿子们住在侍中下省。
- 译文: 宋文帝听说起义爆发的消息后,将诸侯和大臣都集中在一起,并将江夏王义恭和他的儿子们安置在尚书下舍和侍中下省。
自永初元年以前,相国府入斋、传教、给使,免军户,属南彭城薛县。
- 原文: 自永初元年以前,相国府入斋、传教、给使,免军户,属南彭城薛县。
- 注释: “永初元年”是指宋文帝刘骏即位后的第二年。“相国府”是指当时的中央政府机构。“斋”、“传教”、“给使”是指政府中的一些特定工作或职位。“南彭城薛县”是指当时的一个地名。
- 译文: 从宋文帝刘骏即位后的第二年之前开始,相国府负责管理一些特定的工作,如斋食、传教和给使等,这些人员都是免服兵役的,他们来自南彭城的薛县。
劭下书,以中流起兵,当亲率六师,观变江介,悉召下番将吏。加三吴太守军号,置佐领兵。四月,立妻殷氏为皇后。
- 原文: 劭下书,以中流起兵,当亲率六师,观变江介,悉召下番将吏。加三吴太守军号,置佐领兵。四月,立妻殷氏为皇后。
- 注释: “劭下书”是指宋文帝刘骏下达诏书。“中流起兵”是指在某个地区发起武装起义。“亲率六师”是指亲自率领军队。“观变江介”是指观察形势变化。“悉召下番将吏”是指全部召集被调离本地的军官。“加三吴太守军号”是指给予三吴太守一个官职和军号。“置佐领兵”是指设置副手来统领军队。“四月,立妻殷氏为皇后”是指宋文帝刘骏在4月立了他的妻子殷氏为皇后。
- 译文: 宋文帝刘骏下达诏书说:“在江心地区发起武装起义。”他亲自带领军队,观察形势变化,并召集被调离本地的军官,还授予三吴太守军号并设置副手来统领军队。4月,他立他的妻子殷氏为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