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或自我作故,记录无限,规检不存,难以存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凡诸作者,可不详之?

至若郑玄、王肃述《五经》而各异,何休、马融论《三传》而竞爽。欲加商榷,其流实繁。斯则义涉儒家,言非史氏,今并不书于此焉。

诗句:

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或自我作故,记录无限,规检不存,难以存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凡诸作者,可不详之?

译文:
撰写史书并加入注释的人,可能是基于某人的行为来记载事件,或者是出于自己的思考而做出的评论。由于记录的内容是无限的,因此很难保持一种统一的标准,也难以保存一种长久不变的准则。对于所有作者来说,都应该进行详细的考察。

注释:

  1. 大抵撰史加注者:大致上,那些撰写史书并在其中加入注释的人。
  2. 或因人成事:可能是因为某些人的行为而导致了某种情况的发生。
  3. 或自我作故:也可能是因为作者自身的思考和判断而产生的观点。
  4. 记录无限:指书中所记内容是无尽的,没有限制。
  5. 规检不存:指缺乏明确的规范和检查,导致书写的内容混乱。
  6. 难以存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指很难保存一个家族的标准和千年以来的典范。
  7. 今并不书于此焉:现在也不在这里记述这些内容。

赏析:
这首诗反映了古代历史著作中注释与史学家个人立场之间的差异。诗人指出,许多历史学家为了突出自己的观点或解释某些现象,往往会在史书中加入个人的见解或评论,这导致了史书内容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诗人也表达了对这种状况的无奈和不满,认为这种做法不利于历史知识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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