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霜雪交下,始见贞松之操;国家丧乱,方验忠臣之节。若汉末之董承、耿纪,晋初之诸葛、毌丘,齐兴而有刘秉、袁粲,周灭而有王谦、尉迥,斯皆破家殉国,视死犹生。而历代诸史,皆书之曰逆,将何以激扬名教,以劝事君者乎!
古之书事也,令贼臣逆子惧;今之书事也,使忠臣义士羞。若使南、董有灵,必切齿于九泉之下矣。
自梁、陈已降,隋、周而往,诸史皆贞观年中群公所撰,近古易悉,情伪可求。至如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考其行事,皆子孙所为,而访彼流俗,询诸故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实。昔秦人不死,验苻生之厚诬;蜀老犹存,知葛亮之多枉。斯则自古所叹,岂独于今哉!
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但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是以隐侯《宋书》多妄,萧武知而勿尤;伯起《魏史》不平,齐宣览而无谴。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不亦难乎?呜呼!此亦有国家者所宜惩革也。
评《史通·内篇·曲笔第二十五》
刘知几的《史通·内篇·曲笔第二十五》是一部关于历史书写的批判之作。在这部作品中,作者针对当时史书中存在的曲笔现象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剖析,旨在探讨历史的真相与历史书写的伦理责任。通过对这一主题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历史著作在反映真实社会与人物时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历史学者应承担的道德责任。
刘知几通过对比古代史书和当代史书的不同记载方式,强调了史书记载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对于史学研究的重要性。他指出,“若汉末之董承、耿纪”,以及“晋初之诸葛、毌丘”,他们的行为在当时都是以死明志、视死如归的壮烈行为,然而这些行为在后世的史书中却被描绘为逆贼之举,这种记述方式显然违背了史实,也背离了史书应有的客观公正。刘知几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批评当时的史书为了迎合统治者的喜好,不惜歪曲事实,篡改历史。
刘知几还指出了历史书写中的偏见问题。他引用了王沈的《魏录》和陆机的《晋史》等例子来说明,即使是一些看似中立的历史叙述也可能隐藏着作者的主观倾向。例如,陆机在《晋史》中夸大了葛洪的抵抗行为,而班固则因受金而改变了对陈寿的看法,这些情况都说明了历史书写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道德判断和价值取向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历史的真实性,还可能误导后来的研究者和读者。
刘知几对史家的忠诚和责任感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史家在书写历史时应保持独立思考,不应完全被权力者的意志所左右。他批评了那些曲笔写作的史家,认为他们实际上是在阿谀奉承或试图掩盖某些事实,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史官的职责,也损害了历史的尊严。因此,刘知几呼吁史家应以史为鉴,坚持史实,不为权势所动摇。
刘知几通过《史通·内篇·曲笔第二十五》为我们展现了历史书写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评。《史通》不仅是一部史学理论著作,更是一部历史道德规范的宣言书。通过学习刘知几的观点,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历史的真实含义,以及历史书写的责任和使命。同时,这也提醒我们,作为历史学者和研究者,应始终保持对历史的敬畏之心,坚守史实,不因权势而曲解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