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案子之将史,本为二说。然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举而论之,抑亦史之杂也,但以名目有异,不复编于此科。

盖语曰:“众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历观自古,作者著述多矣。虽复门千户万,波委云集。而言皆琐碎,事必丛残。固难以接光尘于《五传》,并辉烈于《三史》。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

然则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

诗句:

  • “史书之将史,本为二说”:这句话表达了史书的编纂方式存在两种不同的传统。一种是以《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为代表的“杂史”,另一种是如《史记》、《汉书》这类的“纪传体”史籍。这两种方式都各有其特点和价值。
  • “然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这些著作多以叙述历史事件或传说为主,强调叙事的真实性和生动性。
  • “抑亦史之杂也”:虽然这些方法都是史书的不同形式,但它们都属于史书的范畴,可以认为是史书的一个组成部分。
  • “但以名目有异,不复编于此科”:由于这些方法在名称上有所不同,所以不再将其归类到具体的史书类型中。

译文:
史书的编写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以《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为代表的杂史,另一种是以《史记》、《汉书》为代表的纪传体史籍。然而,无论是哪种方法,它们都是史书的一部分。

赏析:
这句诗通过对史书编写方法的描述,反映了古代史学家对史书多样化的认识和尊重。它体现了古代史学家对于史书多样性的认识和尊重,同时也反映了古代史学家对于不同史书形式的价值评价。这种认识和评价对于我们今天理解和研究古代史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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