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者虽使乡户,颇得雇人。然至于所雇逃亡,乡户犹任其责。今遂欲于两税之外,别立一科,谓之庸钱,以备官雇。则雇人之责,官所自任矣。自唐杨炎废租庸调以为两税,取大历十四年应干赋敛之数以定两税之额,则是租调与庸,两税既兼之矣。今两税如故,奈何复欲取庸?圣人之立法,必虑后世,岂可于两税之外,生出科名。万一后世不幸,有多欲之君,辅之以聚敛之臣,庸钱不除,差役仍旧,使天下怨毒,推所从来,则必有任其咎者矣。又欲使坊郭等第之民与乡户均役,品官形势之家与齐民并事。其说曰:“周礼田不耕者出屋粟,宅不毛者有里布,而汉世宰相之子不免戍边。”此其所以藉口也。古者官养民,今者民养官。给之以田而不耕,劝之以农而不力,于是有里布、屋粟、夫家之征,而民无所为生,去为商贾,事势当尔,何名役之?且一岁之戍,不过三日,三日之雇,其直三百。今世三大户之役,自公卿以降,毋得免者,其费岂特三百而已。大抵事若可行,不必皆有故事,若民所不悦,俗所不安,纵有经典明文,无补于怨。若行此二者,必怨无疑。女户、单丁,盖天民之穷者也。古之王者,首务恤此,而今陛下首欲役之,此等苟非户将绝而未亡,则是家有丁而尚幼,若假之数岁,则必成丁而就役,老死而没。官富有四海,忍不加恤?孟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春秋书“作丘甲”、“用田赋”,皆重其始为民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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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者虽使乡户,颇得雇人。然至于所雇逃亡,乡户犹任其责。今遂欲于两税之外,别立一科,谓之庸钱,以备官雇。则雇人之责,官所自任矣。

[注释]:近日虽然让百姓出钱雇人,但到了被雇佣的人家逃跑后,百姓仍要负责。如今却想要在两税之外,另外设立一项费用,称为“庸钱”,用来应付官府的雇佣费用。这样官府就承担了雇佣的责任。

自唐杨炎废租庸调以为两税,取大历十四年应干赋敛之数以定两税之额,则是租调与庸,两税既兼之矣。今两税如故,奈何复欲取庸?圣人之立法,必虑后世,岂可于两税之外,生出科名。万一后世不幸,有多欲之君,辅之以聚敛之臣,庸钱不除,差役仍旧,使天下怨毒,推所从来,则必有任其咎者矣。

[注释]:自唐代的杨炎废除租庸调改为两税法以来,取用了大历十四年的赋税数量来确定两税的标准,那么租和调以及庸,两税已经包括在内了。现在两税制度依旧不变,为什么还要额外征收庸钱呢?圣人制定法律一定考虑到后世的情况,怎么能在两税之外,生出额外的税收项目呢?假如未来有不幸的情况,有贪婪的君主辅佐贪婪的大臣,庸钱不加除,差役仍然继续,使得天下人产生怨恨,将责任归咎于朝廷,那么就会有人来承担责任的。

又欲使坊郭等第之民与乡户均役,品官形势之家与齐民并事。其说曰:“周礼田不耕者出屋粟,宅不毛者有里布,而汉世宰相之子不免戍边。”此其所以藉口也。古者官养民,今者民养官。给之以田而不耕,劝之以农而不力,于是有里布、屋粟、夫家之征,而民无所为生,去为商贾,事势当尔,何名役之?且一岁之戍,不过三日,三日之雇,其直三百。今世三大户之役,自公卿以降,毋得免者,其费岂特三百而已。大抵事若可行,不必皆有故事,若民所不悦,俗所不安,纵有经典明文,无补于怨。若行此二者,必怨无疑。

女户、单丁,盖天民之穷者也。古之王者,首务恤此,而今陛下首欲役之,此等苟非户将绝而未亡,则是家有丁而尚幼,若假之数岁,则必成丁而就役,老死而没。官富有四海,忍不加恤?孟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春秋书“作丘甲”、“用田赋”,皆重其始为民患也。

[译文]: 从前汉武帝因为财力匮乏,采用了商人桑弘羊的办法,在货物贱的时候买进贵的时候卖出,叫作均输。当时商人们都停止了贩卖商品,盗贼更猖獗,几乎酿成乱事。

[注释]:汉武帝为了解决财政问题,采用了商人桑弘羊的办法,在货物价格便宜的时候收购,价格高的时候出售,这种政策被称为“均输”。这种做法在当时引起了许多商人们的不满,导致盗贼的数量激增,几乎引发了一次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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