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许太后薨。诏改葬楚王英,追爵谥曰楚厉侯。
帝以颍川郭躬为廷尉。决狱断刑,多依矜恕,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奏之,事皆施行。
博士鲁国曹褒上疏,以为“宜定文制,著成汉礼”,太常巢堪以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许。”帝知诸儒拘挛,难与图始,朝廷礼宪,宜以时立,乃拜褒侍中。玄武司马班固以为“宜广集诸儒,共议得失。”帝曰:“谚言:‘作舍道边,三年不成。’会礼之家,名为聚讼,互生疑异,笔不得下,昔尧作《大章》,一夔足矣。”
肃宗孝章皇帝下章和元年(丁亥,公元八七年)
春,正月,帝召褒,授以叔孙通《汉仪》十二篇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经,今宜依礼条正,使可施行。”
护羌校尉傅育欲伐烧当羌,为其新降,不欲出兵,乃募人斗诸羌、胡;羌、胡不肯,遂复叛出塞,更依迷吾。育请发诸郡兵数万人共击羌。未及会,三月,育独进军。迷吾闻之,徙庐落去。育遣精骑三千穷追之,夜,至三兜谷,不设备,迷吾袭击,大破之,杀育及吏士八百八十人。及诸郡兵到,羌遂引去。诏以陇西太守张纡为校尉,将万人屯临羌。
资治通鉴·卷四十七·汉纪三十九
楚许太后薨。诏改葬楚王英,追爵谥曰楚厉侯。
帝以颍川郭躬为廷尉。决狱断刑,多依矜恕,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奏之,事皆施行。
博士鲁国曹褒上疏,以为“宜定文制,著成汉礼”,太常巢堪以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许。”帝知诸儒拘挛,难与图始,朝廷礼宪,宜以时立,乃拜褒侍中。玄武司马班固以为“宜广集诸儒,共议得失。”帝曰:“谚言:‘作舍道边,三年不成。’会礼之家,名为聚讼,互生疑异,笔不得下,昔尧作《大章》,一夔足矣。”
肃宗孝章皇帝下章和元年(丁亥,公元八七年)
春,正月,帝召褒,授以叔孙通《汉仪》十二篇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经,今宜依礼条正,使可施行。”
护羌校尉傅育欲伐烧当羌,为其新降,不欲出兵,乃募人斗诸羌、胡;羌、胡不肯,遂复叛出塞,更依迷吾。育请发诸郡兵数万人共击羌。未及会,三月,育独进军。迷吾闻之,徙庐落去。育遣精骑三千穷追之,夜,至三兜谷,不设备,迷吾袭击,大破之,杀育及吏士八百八十人。及诸郡兵到,羌遂引去。诏以陇西太守张纡为校尉,将万人屯临羌。
解析:
- 人物关系:
- 许太后是章帝的皇后,其去世后,章帝为了表示对楚国王英的哀悼及追封,决定改建他的墓地并给予他相应的爵位和谥号。
- 郭躬被任命为廷尉,负责审理案件并制定法律,他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多采用宽厚的方式,提出了很多减轻刑罚的建议。
- 曹褒和巢堪在关于制定礼仪的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曹褒提议制定新的礼仪制度,而巢堪则认为现有的礼仪已经足够,不应更改。
- 傅育因新近投降而不愿轻易出兵,于是招募人手对抗其他部落,但最终因装备不足而失败,导致部落重新叛逃。
- 事件背景:
- 许太后的死亡引起了章帝的悲痛,他不仅亲临现场吊唁,还留下照顾丧事的事宜,并赠予了五十万钱作为丧葬费用。
- 郭躬被任命管理全国的司法事务,他在审理案件时注重公正和仁慈,提出许多从轻处理的建议,这些建议都被执行。
- 曹褒提出了关于新礼仪的提案,他认为应当根据儒家经典来制定礼仪制度,而巢堪则认为应该维持传统的礼仪不变。
- 政治影响:
- 章帝在处理国家大事时展现了他的宽厚和决断力,通过郭躬的处理方式和曹褒的建议,可以看出他对法律公正和人文关怀的重视。
- 傅育的失败反映了军事指挥的复杂性和困难,这也提醒了统治者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要有更多的考虑和耐心。
- 曹褒和巢堪的不同观点反映了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争议,即应该如何平衡传统与创新的关系。
- 文化意义:
- 许太后的逝世和其后的追封活动显示了古代帝王对家族成员死后待遇的重视以及对于忠诚和贡献的认可。
- 曹褒的提议体现了儒家重视礼仪教化的思想,他提出的礼仪改革有助于加强中央政权与地方部落之间的联系和和谐。
- 傅育的军事行动及其结果展示了边疆地区的复杂性以及对策略调整的需求。
- 历史评价:
- 章和元年的事件反映了古代政治决策的复杂性,包括如何平衡法律的公正与仁慈,以及如何处理不同族群之间的关系。
- 曹褒和巢堪的意见差异也说明了古代社会在面对变革时的保守与开放态度之间的矛盾。
- 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可以窥见古代中国的行政管理和政治策略的多个方面,包括法律实施、民族团结以及文化教育的重要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