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召浩前,临诘之。浩惶惑不能对。允事事申明,皆有条理。帝命允为诏,诛浩及僚属宗钦、段承根等,下至僮吏,凡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为。帝频使催切,允乞更一见,然后为诏。帝引使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馀衅,非臣敢知;若直以触犯,罪不至死。”帝怒,命武士执允。太子为之拜请,帝意解,乃曰:“无斯人,当更有数千口死矣。”
六月,己亥,诏诛清河崔氏与浩同宗者无远近,及浩姻家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并夷其族,馀皆止诛其身。执浩置槛内,送城南,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宗钦临刑叹曰:“高允其殆圣乎!”
它日,太子让允曰:“人亦当知机。吾欲为卿脱死,既闻端绪,而卿终不从,激怒帝如此。每念之,使人心悸。”允曰:“夫史者,所以记人主善恶,为将来劝戒,故人主有所畏忌,慎其举措。崔浩孤负圣恩,以私欲没其廉洁,爱憎蔽其公直,此浩之责也。至于书朝廷起居,言国家得失,此为史之大体,未为多违。臣与浩实同其事,死生荣辱,义无独殊。诚荷殿下再造之慈,违心苟免,非臣所愿也。”太子动容称叹。允退,谓人曰:“我不奉东宫指导者,恐负翟黑子故也。”

资治通鉴 · 卷一百二十五 · 宋纪七

于是,元帝召见高允,亲自审问他。高允惶恐迷惑,不能回答。元帝命令高允起草诏书,诛杀崔浩和他的同僚宗钦、段承根等人,下至僮吏等,共一百八十二个人,都夷灭三族;高允持疑不从。元帝多次派人催逼,高允乞求再与皇帝见一次,然后起草诏书。元帝带他上前,高允说:“崔浩所犯罪过,如果还有别的罪状,臣不敢知道;如果只是触犯了法律,罪不至于死。”元帝发怒,命武士抓住高允。太子替高允向元帝叩头求情,元帝怒气消了,就说:“没有这个人,当有数千人要被处死。”

六月,己亥,元帝诏令诛杀清河崔氏和崔浩同一宗族的远近亲属,以及崔浩的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等,全部夷灭他们的家族,其余的人只诛杀他们本人。将崔浩囚禁起来放在笼子里送到城南,卫士们几十人在上面尿尿,呼叫声一片,传到路上。宗钦临刑感叹说:“高允大概是圣人吧!”

太子责备高允:“人们也应该懂得机变。我想为卿解脱死罪,既然听到了端倪,而你终究不听从,激怒皇帝到这样的程度。每每想到这件事,使人胆颤心惊。”高允说:“史官的任务是记载君主的善恶,用来劝诫将来的人,所以君主有所畏惧,谨慎行事举动。崔浩辜负皇恩,用私欲泯灭他的廉洁,爱憎蒙蔽了他的公正正直,这是崔浩应承担的责任。至于记述朝廷政事,评论国家得失,这是史官的大义所在,并没有违背很多事。臣与崔浩其实共同犯过同样的罪行,生死荣辱,道义上不应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实在感激殿下再生慈恩,违心苟且以求免于一死,不是我所愿意的。”太子听后动容叹息。高允退出,对人说:“我不遵从东宫的指教,恐怕辜负翟黑子的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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