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寅,魏大赦。
己巳,以江夏王义恭领南兗州刺史,徙镇盱眙。增督十二州诸军事。
戊申,以尚书左仆射何尚之为尚书令,太子詹事徐湛之为仆射、护军将军。尚之以湛之国戚,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诏湛之与尚之并受辞诉。尚之虽为令,而朝事悉归湛之。
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书侍郎胡方回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损,凡三百九十一条。
魏太子晃监国,颇信任左右,又营园田,收其利。高允谏曰:“天地无私,故能覆载,王者无私,故能容养。今殿下国之储贰,万方所则,而营立私田,畜养鸡犬,乃至酤贩市廛,与民争利;谤声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无,乃与贩夫贩妇竞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将亡,神赐之土田,汉灵帝私立府藏,皆有颠覆之祸;前鉴若此,甚可畏也。武王爱国、邵、齐、华,所以王天下;殷纣受飞廉、恶来,所以丧其国。今东宫俊乂不少,顷来侍御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选。愿殿下斥去佞邪,亲近忠良,所在田园,分给贫下,贩卖之物,以时收散;如此,则休声日至,谤议可除矣。”不听。

【注释】

壬寅:十二日,魏大赦。

己巳:十六日,任命江夏王刘义恭领任南兖州刺史,移镇盱眙。增督十二州诸军事。

戊申:二十日,任命尚书左仆射何尚之为尚书令,太子詹事徐湛之为仆射、护军将军。何尚之以湛之是国戚重臣,对他委以重任,每件事都推举他。皇帝诏令湛之和何尚之一起接受诉讼案件。何尚之虽然担任尚书令,但朝廷事务全部归给湛之处理。

六月,壬戌:初六,魏更改年号为正平。

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书侍郎胡方回等人重新制定律令,增加或减少许多条文,共三百九十一条。

魏太子拓跋晃监国,很信任身边的近侍,还经营私田,收取其中的利益。高允进谏说:“天地无私,所以能覆盖万物;王者无私,所以能容纳养育。现在殿下是国家的储君,天下人都是效法的对象,却营建自己的私田,饲养鸡犬,甚至贩卖商品到市上,与百姓争利;诽谤之声四处传播,不可掩盖。天下者,乃是殿下的天下,富有四海,何求不得,竟与贩夫贩妇争夺这些微薄的利润!过去虢国的将要灭亡时,神祇赐给他土地;汉灵帝私自设立府库,都有颠覆国家的危险;前车之鉴如此,非常可怕啊!武王爱护祖国、邵公、齐国、华阴等地方,所以能够称霸天下;殷纣接受飞廉、恶来,所以丧失国家。现在东宫有很多杰出的才俊贤良,近来侍奉殿下左右的恐怕都不是朝中大臣。希望殿下斥退奸佞邪恶之人,亲近忠诚贤良之士,把所治理的地方的土地田园分给贫下百姓,贩卖的物品,按时收回分散;这样做,就会使美好的名声每天传扬,诽谤之言可以消除了。”拓跋晃不听他的规劝。

【赏析】

本篇记叙了魏主元嘉二十四年(公元407年)四月至十月间北魏的政治大事,反映了当时社会动荡不安的现实情况。

文章开头两句“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六·宋纪八”表明了本文所记述的历史时期及历史事件。从时间上看,这是在南北朝时期,也就是公元407年到419年之间。这段期间是南北政权更迭频繁的时期。从政治背景看,魏主元嘉二十四年(公元407年),南朝刘宋文帝刘义隆去世,由其子刘骏继位,史称宋武帝,改元景平。同年四月,宋武帝即皇帝位,是为宋文帝刘骏。这一年,北魏也发生了一些重大事件:六月,改年号为“正平”;七月,改元正始;八月,改元太安。这一系列的变动表明了当时的政治斗争十分激烈。

文章通过叙述刘骏对群臣的态度以及他对朝政的处理方式来揭示当时的政治状况。刘骏对群臣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很重视他们,给予他们很高的荣誉和地位,另一方面他却疏远他们,不信任他们。这种矛盾的态度说明刘骏对群臣既依赖又猜疑,既信任又怀疑。他对朝政的处理方式也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努力整顿朝政,加强中央集权;另一方面他却放任自流,听任朝政混乱不堪。这种矛盾的态度说明刘骏对朝政既关心又漠不关心。

文章通过对刘骏的描写揭示了当时的政治状况。当时的政局非常紧张,各种势力之间的斗争非常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刘骏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来稳定局势。他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加强对群臣的管理,二是整顿朝政。这些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政局,但由于刘骏本身的原因,这些措施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最后一段,作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刘骏应该摒弃奸佞小人,亲近忠贤之士;要爱惜百姓的田地财产;要正确处理朝政问题。这些建议是很有见地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这些建议是很值得一试的。

这篇文章记叙了魏主元嘉二十四年四月至十月间北魏的政治大事,反映了当时社会动荡不安的现实情况。作者通过描绘刘骏对群臣的态度以及他对朝政的处理方式来揭示当时的政治状况,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全文情节曲折、波澜起伏,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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