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将军王玄谟数流涕谏帝以刑杀过差,帝大怒。玄谟宿将,有威名,道路讹言玄谟已见诛。蔡兴宗尝为东阳太守,玄谟典签包法荣家在东阳,玄谟使法荣至兴宗所。兴宗谓法荣曰:“领军殊当忧惧。”法荣曰:“领军比日殆不复食,夜亦不眠,恒言收己在门,不保俄顷。”兴宗曰:“领军忧惧,当为方略,那得坐待祸至!”因使法荣劝玄谟举事。玄谟使法荣谢曰:“此亦未易可行,期当不泄君言。”
右卫将军刘道隆,为帝所宠任,专典禁兵。兴宗尝与之俱从帝夜出,道隆过兴宗车后,兴宗曰:“刘君!比日思一闲写。”道隆解其意,掐兴宗手曰:“蔡公勿多言!”
壬寅,立皇后路氏,太皇太后弟道庆之女也。
帝畏忌诸父,恐其在外为患,皆聚之建康,拘于殿内,殴捶陵曳,无复人理。湘东王彧、建安王休仁、山阳王休祐,皆肥壮,帝为竹笼,盛而称之,以彧尤肥,谓之“猪王”,谓休仁为“杀王”,休祐为“贼王”。以三王年长,尤恶之,常录以自随,不离左右。东海王祎性凡劣,谓之“驴王”;桂阳王休范、巴陵王休若年尚少,故并得从容。尝以木槽盛饭,并杂食搅之,掘地为坑,实以泥水,裸彧内坑中,使以口就槽食之,用为欢笑。前后欲杀三王以十数;休仁多智数,每以谈笑佞谀说之,故得推迁。

诗句: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宋纪十二

译文:
太宗明皇帝上之上泰始元年(乙巳,公元四六五年) 春,正月,乙未朔,废帝改元永光,大赦。

注释:

  1. 这首诗是《资治通鉴》中的一段记载,描述了南朝宋明帝时期的一些事件。
  2. “资治通鉴”是一部古代中国的历史记录,由司马光等人编纂,记录了从战国到五代的历史。
  3. 诗中提到的“宋纪十二”可能是指宋朝的某个历史时期或事件。
  4. 诗中的“领军将军王玄谟”和“右卫将军刘道隆”都是宋朝的人物,前者是一位有威望且曾直言进谏的将领,后者则被皇帝宠信,掌管禁军。
  5. “立皇后路氏”是指在宋明帝时期,立路氏为皇后的事件。
  6. “东海王祎”和“桂阳王休范”是两位年轻的王爷,前者因为性格平凡而被嘲笑为“驴王”,后者则因为年幼而得到皇帝的宠爱。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南朝宋明帝时期的一些事件的描绘,展现了当时的政治局势和社会风貌。诗中通过人物的言行和事件的发生,表达了作者对那个时代的一些看法和评价。同时,诗歌的语言简洁明了,易于理解,适合进行文学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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