祐召燕弘亮等五人宿于卧内,馀党分统士众,巡城自守。祐每夜与弘亮等对妃宴饮,以为得志;戏笑之际,语及官军,弘亮等曰:“王不须忧!弘亮等右手持酒卮,左手为王挥刀拂之!”祐喜,以为信然。传檄诸县,皆莫肯从。时李世勣兵未至,而青、淄等数州兵已集其境。齐府兵曹杜行敏等阴谋执祐,祐左右及吏民非同谋者无不响应。庚申,夜,四面鼓噪,声闻数十里。祐党有居外者,众皆攒刃杀之。祐问何声,左右绐云:“英公统飞骑已登城矣。”行敏分兵凿垣而入,祐与弘亮等被甲执兵之室,闭扉拒战,行敏等千馀人围之,自旦至日中,不克。行敏谓祐曰:“王昔为帝子,今乃国贼,不速降,立为煨烬矣。”因命积薪,欲焚之。祐自牖间谓行敏曰:“即启扉,独虑燕弘亮兄弟死耳。”行敏曰:“必相全。”祐等乃出。或抉弘亮目,投睛于地,馀皆挝折其股而杀之。执祐出牙前示吏民,还,锁之于东厢,齐州悉平。乙丑,敕李世勣等罢兵。祐至京师,赐死于内侍省,同党诛者四十四人,馀皆不问。
诗句:资治通鉴 · 唐纪十二
译文:唐太宗贞观十五年春季,正月甲戌日,朝廷任命吐蕃的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太宗皇帝对禄东赞善于应对,以琅邪公主外孙段氏的妻子嫁给他;禄东赞表示:“我的国家中自有妻子,父母所聘,不可抛弃。”
注释:本诗是唐太宗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春,正月甲戌日的事件。李世民任命吐蕃人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
赏析:这首诗描述了唐朝太宗时期的重要事件,即唐太宗贞观十五年春,皇帝任命吐蕃人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这首诗通过简洁的语言表达了这一历史事件,展现了唐太宗时期的文化和外交交流。同时,它也体现了唐朝在对外关系上的智慧和开放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