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未,许州人杨元嗣,告“昌宗尝召术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劝于定州造佛寺,则天下归心。”太后命韦承麇庆及司刑卿崔神庆、御史中丞宋璟鞫之。神庆,神基之弟也。承庆、神庆奏言:“昌宗款称‘弘泰之语,寻已奏闻”,准法首原;弘泰妖言,请收行法。”璟与大理丞封全祯奏:“昌宗庞荣如是,复召术士占相,志欲何求!弘泰称筮得纯《乾》,天子之卦。昌宗倘以弘泰为妖妄,何不即执送有司!虽云奏闻,终是包藏祸心,法当处斩破家。请收付狱,穷理其罪!”太后久之不应,璟又曰:“傥不即收系,恐其摇动众心。”太后曰:“卿且停推,俟更检详文状。”璟退,左拾遗江都李邕进曰:“向观宋璟所奏,志安社稷,非为身谋,愿陛下可其奏。”太后不听。寻敕璟扬州推按,又敕璟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赃污,又敕璟副李峤安抚陇、蜀;璟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县官有罪,品高则侍御史、卑则监察御史按之,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使。今陇、蜀无变,不识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制。”
诗句翻译:
- 资治通鉴,卷二百零七,唐纪二十三,辛未,许州人杨元嗣告“昌宗尝召术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劝于定州造佛寺,则天下归心。”太后命韦承麇庆及司刑卿崔神庆、御史中丞宋璟鞫之。神庆,神基之弟也。承庆、神庆奏言:“昌宗款称‘弘泰之语,寻已奏闻”,准法首原;弘泰妖言,请收行法。”
- 译文:在《资治通鉴》中,记载了许州人杨元嗣举报说“昌宗曾招揽术士李弘泰预测命运,李弘泰认为昌宗有成为天子的征兆,并劝说他在定州建造佛寺,以此来获得全国人心”。太后命令韦承祯、司刑卿崔神庆和御史中丞宋璟调查此事。崔神庆是崔神甫的弟弟。承祯和神庆上奏称:“昌宗承认了‘弘泰的话语,已经向朝廷报告’,按照法令应该从轻处理;李弘泰的妖言惑众,请求依法惩处他。”宋璟和大理丞封全祯上奏说:“昌宗如此嚣张,又召术士预测命运,他图谋何事?如果李弘泰声称算得一个纯《乾》卦,那正是天子的象征。昌宗如果真的认为李弘泰是个骗子,为什么不立即将他交给有关部门?虽然他报告了,但他最终还是隐藏了祸心,法律应当处以死刑,没收其全部财产。我请求将案件交付审判,彻底追究他的罪责!”太后很久没有回应,宋璟又说:“如果不及时将他抓捕起来,恐怕他会动摇民心。”太后说:“你暂且停止审理此案,等我再仔细查阅文书证据。”宋璟退下后,左拾遗江都李邕进言道:“刚才观看宋璟所上奏章,他是为了安定国家而努力,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希望陛下能够采纳他的意见。”太后没有听从他的建议。接着敕令宋璟去扬州查办案件,然后又敕令他去幽州都督屈突仲翔那里查处贪污行为,再敕令他在副手李峤的协助下安抚陇、蜀两州的事务;然而宋璟都不愿意执行这些任务,而是上奏说:“按旧例,州县官员有罪,级别高的由侍御史查办,级别低的是监察御史办案。中丞不是负责军事政治大事,不应当外出办事。现在陇、蜀地区并没有变乱发生,不知道陛下为何派遣臣出去处理事务?臣我都不敢接受命令。”
赏析: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这首诗通过描述武则天时期的一些宫廷事件,反映了当时的政治和社会情况。诗中的主人公昌宗是一个权倾朝野的人物,他曾经召来一个术士李弘泰预言自己有成为天子的征兆,并且还鼓动武则天在定州建造佛寺,希望能够得到全国人的拥护和支持。然而,武则天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对昌宗的看法,反而更加信任他。这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一种现象,即权力者往往被自己的野心和欲望所左右,而忽视了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安危。诗中的其他人物如韦承祯、崔神庆、宋璟等人则代表了朝廷的不同派系和政治立场,他们之间的争执和辩论反映了当时朝廷内部的纷争和矛盾。这首诗通过对这些事件的描写,展现了唐代宫廷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也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问题和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