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论税限迫促,其略曰:“建官立国,所以养人也;赋人取财,所以资国也。明君不厚其所资而害其所养,故必先人事而借其暇力,先家给而敛其馀财。”又曰:“蚕事方兴,已输缣税,农功未艾,遽敛谷租。上司之绳责既严,下吏之威暴愈促,有者急卖而耗其半直,无者求假而费其倍酬。望更详定征税期限。”

其五,请以税茶钱置义仓以备水旱,其略曰:“古称九年、六年之蓄者,率土臣庶通为之计耳,固非独丰公庚,不及编也。近者有司奏请税茶,岁约得五十万贯,元敕令贮户部,用救百姓凶饥。今以蓄粮,适副前旨。”

其六,论兼并之家,私敛重于公税,其略曰:“今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及中等,租犹半之。夫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农夫之所为,而兼并之徒,居然受利。”又曰:“望凡所占田,约为条限,裁减租价,务利贫人。法贵必行,慎在深刻,裕其制以便俗,严其令以惩违,微损有馀,稍优不足,失不损富,优可赈穷,此乃古者安富恤穷之善经,不可舍也。”

诗句:

  • 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四·唐纪五十
  • 其四,论税限迫促

译文:
《资治通鉴》的第四卷讨论了税收的限制问题。其中提到:“建立政府和国家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到保障,向人们征税是为了国家的繁荣。明智的君主不会厚待自己而损害百姓的生活,因此必须先考虑民众的需求,并利用他们闲暇的时间去征税,先保证家庭的基本需求然后再收取其余的财物。”又说:“蚕丝的种植刚刚开始,已经要征收缣税;农业劳动尚未结束,又要迅速征收谷物地租。上级部门的严格要求以及下级官员的严厉压迫使得富人急于出售而损失了一半的价值,没有财富的人则不得不借钱以支付双倍的成本。希望重新详细规定征税的期限。”

注释:

  1. 资治通鉴:古代的一部重要历史文献,由北宋司马光主编,记载了从周朝至唐朝的历史事件。
  2. 唐纪五十:指的是唐朝的第50卷记录,这是《资治通鉴》中的一部分。
  3. 建官立国:建立政府和国家,即创立政权。
  4. 养人也:养活人民,指提供生活所需的资源或服务。
  5. 赋人取财:通过征税获取财富。
  6. 明君不:意思是明智的君主不会,这里强调君主应该明智地对待国家财政。
  7. 人事而有暇力:在处理政务时还有空闲力量去管理财务。
  8. 先家给而后敛其馀财:先满足家庭的需要,然后再收取剩余的财物。
  9. 蚕事方兴:蚕丝种植开始,即春天开始种桑养蚕。
  10. 已输缣税:已经缴纳缣丝税。
  11. 农功未艾:农业劳动还没有结束。
  12. 上司之绳责既严:上级部门的监管严格。
  13. 下吏之威暴愈促:下级官员的压迫愈发加剧。
  14. 有者急卖而耗其半直:拥有财富的人急忙出售商品,导致货物价值减半。
  15. 无者求假而费其倍酬:没有钱购买的人只能向别人借钱,花费了双倍的利息。
  16. 望更详定征税期限:希望更加仔细地确定征税的时限。

赏析:
这首诗反映了唐代对税务管理的担忧和建议,作者指出了税收制度的不合理之处,并对如何更好地管理税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诗中提到的问题涉及到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执行的效率,体现了作者对于民生和国家治理的关注。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阶层分化明显,贫富悬殊的情况,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很常见的。作者通过诗歌提出的问题,希望能够引起统治者的重视,从而调整政策,改善百姓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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