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岁,勃海宣王仁秀卒,子新德早死,孙彝震立,改元咸和。
◎太和五年辛亥,公元八三一年
春,正月,丁巳,赐沧、齐、德节度名义昌军。

庚申,卢龙监军奏李载义与敕使宴于球场后院,副兵马使杨志诚与其徒呼噪作乱,载义与子正元奔易州。志诚又杀莫州刺史张庆初。上召宰相谋之,牛僧孺曰:“范阳自安、史以来,非国所有,刘总暂献其地,朝廷费钱八十万缗而无丝毫所获。今日志诚得之,犹前日载义得之也。因而抚之,使捍北狄,不必计其逆顺。”上从之。载义自易州赴京师,上以载义有平沧景之功,且事朝廷恭顺,二月,壬辰,以载义为太保,同平章事如故。以杨志诚为卢龙留后。

臣光曰:“昔者圣人顺天理,察人情,知齐民之莫能相治也,故置师长以正之;知群臣之莫能相使也,故建诸侯以制之;知列国之莫能相服也,故立天子以统之。天子之于万国,能褒善而黜恶,抑强而辅弱,抚服而惩违,禁暴而诛乱,然后发号施令,而四海之内莫不率从也。《诗》云:“勉勉我王,纲纪四方。”载义籓屏大臣,有功于国,无罪而志诚逐之,此天子所宜治也。若一无所问,因以其土田爵位授之,则是将帅之废置杀生皆出于士卒之手,天子虽在上,奚为哉!国家之有方镇,岂专利其财赋而已乎!如僧孺之言,姑息偷安之术耳,岂宰相佐天子御天下之道哉!

诗句:资治通鉴 · 卷二百四十四 · 唐纪六十

译文:太和五年辛亥,公元八三一年

春,正月,丁巳,赐沧、齐、德节度名义昌军。

庚申,卢龙监军奏李载义与敕使宴于球场后院,副兵马使杨志诚与其徒呼噪作乱,载义与子正元奔易州。志诚又杀莫州刺史张庆初。上召宰相谋之,牛僧孺曰:“范阳自安、史以来,非国所有,刘总暂献其地,朝廷费钱八十万缗而无丝毫所获。今日志诚得之,犹前日载义得之也。因而抚之,使捍北狄,不必计其逆顺。”上从之。载义自易州赴京师,上以载义有平沧景之功,且事朝廷恭顺,二月,壬辰,以载义为太保,同平章事如故。以杨志诚为卢龙留后。

赏析:此诗描述了渤海宣王仁秀去世后,新德早逝,彝震即位,改元咸和的情节。同时提到了朝廷如何应对叛乱以及如何处理叛乱后的善后工作。诗歌语言简洁明了,情感深沉。通过对事件的叙述,表达了对国家稳定和人民安定的深深忧虑和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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