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馥腾刍草,馀春散妙莲。
若无皮下血,宝所待驴年。
【赏析】
这首诗的首句“刺血写经”与后三句“解祠部逋”、“幽馥腾刍草”、“馀春散妙莲”都含有佛教色彩。“刺血写经”是佛教徒为超度亡灵或求取法缘而进行的仪式,其内容为《大涅槃经》。诗中的“祠部”指祠部尚书,即礼部的长官。在唐代,祭祀、祈祷和斋醮等宗教活动,多由官府主持,故有此称。“逋”指逋逃,即未被官府捕捉的罪犯。《唐律疏议》:“诸犯罪者,若已发觉及自首,皆勿论;告发他事及吏人知而不举者,杖六十。”所以这里指的是被处以笞刑的罪犯。此二句是说:用针刺破手指,把血滴到《大涅槃经》上,以赎罪免刑。
第二句“幽馥腾刍草”,是说焚烧了香,烧得满屋子都是香气。这香气是从哪里来的呢?原来是由于燃烧了刍草。刍草,就是禾本科植物,古人常用来喂牲口。这里用来比喻佛教经书所散发出来的香气。
第三句“馀春散妙莲”,是说余下的春天像一朵盛开的莲花。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清香可掬。这里用来比喻佛教经书的内容既纯洁又美妙,值得人们去诵读。
第四句“若无皮下血,宝所待驴年”,是说如果没有那皮下流淌着鲜血的罪人,那么佛祖释迦牟尼就可以等待驴年(即12年)才降临人间来解救众生了。这四句诗,从表面上看是写佛教仪式,但实际上却寓含着作者对当时政治黑暗、社会动乱的不满之情。
诗中“祠部逋”一词,原意是说那些因犯罪而被处以鞭刑的罪犯。但这里却别解为“祠部尚书”,意思是说,这些被处以鞭刑的罪犯,其实是在替朝廷祭祀天地神灵,向皇帝祈福消灾。因此,诗人将这一层意思也包含在诗中,使诗的意境更加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