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怒、哀、乐本体自是中和的,才自家着些意思,便过不及,便是私。”

【原诗】喜、怒、哀、乐本体自是中和的,才自家着些意思,便过不及,便是私。

【注释】喜:喜悦。怒:愤怒。哀:悲伤。乐:快乐。

【赏析】《传习录》是明代王阳明所撰写的一部关于心学的重要著作。在这部著作中,王阳明强调了“心即理”、“致良知”等重要观点,认为人心本具道德,只要通过修养,就可以达到至善境界。其中,“喜怒哀乐本体自是中和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的情感体验(如喜、怒、哀、乐)本身就是中和的,也就是平和、适中的。这里的“本体”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状态,而“中和”则表示和谐、适度的状态。当人们内心充满喜悦或愤怒时,如果再加上一些额外的情感元素,就可能导致情绪过于强烈或偏激,从而影响到内心的平衡。反之,如果内心原本就是中和的,那么再加入一些情感也不会导致情绪的过分波动,这就是所谓的“中和”。

“才自家着些意思,便过不及,便是私。”这句话则是说,当一个人开始对某件事情产生个人的想法或判断时,如果过于偏激或过分关注,就可能变成一种自私的行为。这里的“自家”指的是自己,“着些意思”是指对某件事情产生了个人的看法或情感。而“过不及”则表示过于偏激或不够适中。“便是私”中的“私”表示个人的自私行为,意味着如果个人过于关注自己的感受而不顾他人的利益和感受,就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因此,王阳明提醒人们在处理事情时要注重内心的修养和平衡,不要让个人的情绪或看法过度影响自己的判断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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